按揭購房后再轉讓,從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在操作中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而且需辦理相應的手續。 如果您的房產抵押尚未辦理,則首先要與開發商(擔保人)進行協商,由開發商為受讓方提供新的擔保,同時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否則開發商將
可以加你的名字, ??加的話需要你愛人同意就可以了,不用他母親同意,因為那個房產證只有你愛人的名字。但也沒這個必要,因為你的房子還有貸款沒還完,要是結婚后還在還款的話,那就意味這你參與了還款,房子自然就有你的一半。也就是
你好, 只要雙方溝通同意,是可以的。 以下建議你看看。 1、在法律上來說,“加名”實質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據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規規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
(一)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110元手續費。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 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兩種方式: 1、到銀行提取他項權證---注銷抵押登記----變更共有人-----重新辦理抵押登記-----將新的他項權證(抵押登記的結果)交還銀行。(理論上可行) 這里,不光是手續繁瑣,也有很多的費用及風險,只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