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的取得有特定的要求,同時對于它的轉讓、上市交易都有限制。
未滿5年不能用作抵押,具體原因如下:
政策上不允許,借款人所擁有的這種房產只能居住而不能出售,更不可能抵押給銀行向其申請貸款。
銀行無法受理
一方面,由于經濟適用房是政府投資建設的,是供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自住的優惠商品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買經濟適用房多是低收入人群,經濟狀況不是很穩定,一旦在還款期間借款人因資金不穩定出現較大波動的話,銀行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同時,由于國家對經濟適用房享有優先收購權,銀行在處理這類受限制的房產時會有很大的困難,因此一般銀行不會支持用經濟適用房做抵押物貸款,這也是為減少銀行風險而采取的措施。
另外一方面,對于銀行來說向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發放貸款與國家的有關政策向左,屬違規操作。同時,也違背了國家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初衷,更重要的是銀行在房屋產權,貸款回流及風險控制等環節上無法掌握,風險系數較高。諸多因素使銀行不敢以身試“政策”,對五年以內甚至是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貸款也都敬而遠之。
無法上市交易
從房地產市場交易情況來看,由于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性加之政策上的嚴謹,經濟適用房很難以“交易類”或“非交易類”的貸款形式出現在房貸市場,所以更不用說以抵押物的形式出現向銀行申請貸款
經濟適用房買后,可以上市交易,在交易時,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購房者需繳納房款3%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外地人也可以購買已購的經濟適用房。 ??
“二手房”通常是指再次進行買賣交易的住房。個人購買的新竣工的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及單位自建住房,辦完產權證后,再次上市買賣,這些房都稱為二手房。
經濟適用房在五年之內不可用于抵押貸款,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此時方可用于抵押貸款。因為經濟適用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房5年以內,國家不給辦理產權證阿沒有產權證,就不能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