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計算公式:含稅銷售額/(1+稅率)=不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稅率=應納銷項稅額
上面說增值稅是實行的“價外稅”,什么是價外稅?價外稅是根據不含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的稅,稅金和價格是分開的,在價格上漲時,是價動還是稅動,界限分明,責任清楚,有利于制約納稅人的提價動機,也便于消費者對價格的監督,采用價外稅的形式,價格是多少,稅金是多少,清楚明了,消費者從中可以掌控國家調節消費的方向,從而相應的修正自己的消費方向。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甲貨物100件,金額為10000元,但你公司實際上要付給對方的貨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設增值稅率為17%)=11700元。
為什么只購進的貨物價值才10000元,另外還要支付個1700元呢?因為這時,你公司作為消費者就要另外負擔1700元的增值稅,這就是增值稅的價外征收。這1700元增值稅對你公司來說就是“進項稅”。a公司多收了這1700元的增值稅款并不歸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稅上交給國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繳而已,并不負擔這筆稅款。
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速算扣除系數為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速算扣除系數為5%;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速算扣除系數為15%;
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速算扣除系數為35%;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上月留底稅額-本月進項稅額
下面給大家舉個簡單的例子,方便大家更好的記憶。
這個月的不含稅銷項金額312584.81元,含稅金額365724.23元,銷項稅額53139.42元,進項不含稅金額301324.38元,進項含稅金額352549.55元,進項稅額51225.17元,上個月留底稅額是900元,請問這個月的應納稅額是多少?
那么本月應納稅額為:
銷項稅額53139.42—進項稅額51225.17—上個月的留抵稅額是900=1014.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