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認購書為預約合同,其效力必須區別于本約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認為,預約合同是談判當事人一方或
商品房認購書指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一份合同,而且獨立于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認購書并不是購房過程中的必須的法律程序,在《合同法》上認購書視為要約合同。雖然認購書所約定的購買行為有效,但是買賣雙方仍需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因
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房屋認購書也稱之為購房意向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正式銷售前,與有意向其購買房屋的購房者簽定的書面協議,是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屋買賣中的習慣做法(同時也是房屋買賣糾紛中的突出問題)。 請注意房屋認購書不是正式的
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認購書應屬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是預約與本約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