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銀行都可以哦,五大銀行更行了。經濟適用房貸款前提條件是必須滿5年。5年內經濟適用房不能抵押貸款。因為5年以內的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即購房者只擁有“房屋所有權”,而沒有“土地使用權”。這樣一來,銀行信貸安全將無法保證,因此,各銀行不對5年內經濟適用房發放房產抵押貸款。5年以上經濟適用房取得完全產權后,才可申請房產抵押銀行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的前提主要看抵押房屋的產權,這樣,即使出現壞帳等情況,銀行也比較容易處理。因此,只要購買已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房,符合購買條件的購房者就可以申請抵押房產貸款。
你好!2015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經適房政策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經適房政策2、政策規定滿5年后,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銷售;經適房政策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經適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經適房政策1、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經適房政策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后,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二、如何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1、購買已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房屋成交價1.5%的契稅、5元印花稅外,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2、購買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購房價格來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淡須滿足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并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所購置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的最高購房總價標準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所購房屋仍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實適用法律。對于經濟適用房購買人在五年內轉讓經濟適用房的行為(如轉讓經濟適用房指標、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6條、第58條和《國發意見》第11條規定,宣布當事人的經濟適用房轉讓行為無效。對于經濟適用房購買人轉讓五年后有限產權或已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房的行為,只要適用《合同法》總則及參照《合同法》買賣合同的相關規定即可。(三)、人民法院應將當事人轉讓經濟適用房的事實告知政府經濟適用房管理部門,以便政府決定是否參加訴訟,確保政府回購權、優先購買權得以實現。經濟適用房購買人在五年內轉讓經濟適用房,該房應由政府回購,五年后轉讓經濟適用房,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因此,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適用房轉讓合同糾紛時,應當將該事實告知政府,以便政府行使回購權、優先購買權。
個人購買經適房取得經適房產權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可按原價格回購:(一)購房人自愿退出經適房,交由政府回購的;(二)購買經適房不滿五年,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三)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如何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1、購買已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房屋成交價1.5%的契稅、5元印花稅外,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2、購買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購房價格來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淡須滿足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并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所購置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的最高購房總價標準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所購房屋仍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經濟適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的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即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一、經濟適用房離婚分配解決經濟適用房怎么分配,離婚歸誰的問題,首先需要確定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一方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哪些情況下,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個人財產,哪些情況下,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呢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并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后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并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一方婚前購買并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個人財產。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后,經濟適用房離婚怎么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所有。當然,夫妻協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議的約定。二、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在解決經濟適用房離婚怎么分配,歸誰的問題后,最重要的就是解決離婚房產的補償問題了。在解決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對另一方的補償問題時,就需要分情況來進行說明。1、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離婚如何分割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管理辦法》的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協議約定,夫妻對經濟適用房沒有達成約定的,由于無法估計房產的價值,因此也就無法確定補償的數額。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此時,就涉及到房產增值或房產貶值的問題了。為了避免發生難以預料的情況,可以選擇申請回購。對回購取得產權的房產按照市場幾個進行分割即可。此時,還有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夫妻可以競價拍賣該經濟適用房,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2、購買的經濟適應房已滿5年的,離婚如何分割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以后,取得該房完全產權。再由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評估該房的價值,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分割此經濟適用房。取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房屋價值補償。需要強調的是,經濟適用房離婚時的分配和購房資格沒有任何關系,經濟適用房離婚時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決或雙方協商確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