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土地所有制為為兩種:國家所有與集體所有。集體土地是不能流轉作為商品房用地,只有征收為國有土地以后就可以。所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證,只能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首次辦理登記,必須先辦理土地使用證,然后再辦理房產證。以后房產交易,就可以先辦房產證,再辦土地使用證的過戶。
現在很多地區(qū)已經把“房屋產權所有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合并為“房地產證”了,這種情況下就不需要業(yè)主再辦理土地使用證了。如果LZ所在的地區(qū)尚未實行兩證合一的制度,那么LZ可以持房產證和戶主身份證到當地市級便民服務的國土局(有些地方是“房產和國土資源”)窗口辦理土地使用證,費用也就是百十元吧。因為開發(fā)商當初就已經取得了土地的使用證,這個時候辦理只不過是把土地使用證由開發(fā)商那里遷移到業(yè)主手中罷了。
如果是集體土地的話,可以辦理宅基地使用證,但要保證是一戶一宅,并且不超當地規(guī)定的宅基地面積才行。如果已經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話,那就要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