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給你參考如下: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載明”的金額。而不管是否收到了款項,也不管合同最后是否得到了履行。所以,此合同應納的印花稅為: 10336×12×2×1‰=248.06元,四舍五入,為248.1元。以上價
現在對購銷合同印花稅有兩種征收方式,一是核實征收,即在書立購銷合同時按購銷金額依萬分之三稅率貼花;如果是核定征收,則須在資產負債表日計提當月應納的印花稅,在次月15日內申報繳納。其他的印花稅都不須計提
您好,裝飾、裝修合同應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書立各類經濟合同的,立合同人為納稅人,所謂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當事人在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各方均為納稅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因此,印花稅是采取列舉的辦法,《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舉
我國印花稅征收目前采用以列舉的方式,即凡是在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明的合同,均應按照所屬稅目稅率繳納印花稅。反之,凡是沒有列舉的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因此,工程檢測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舉的征稅范圍,不需繳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