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征地(拆遷)補償費用以及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之和;有基準地價的地區,協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出讓地塊所在級別基準地價的70%,低于最低價時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
有效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辦理流程為:公告→登記→受理→資質審查→交納保證金→拍賣→簽約→擬文→審核→交費→報批→發文
辦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儲備開發中心辦理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手續; 2、市測繪隊出具收回地塊的1:500地形圖; 3、市城市規劃局出具收回地塊的規劃設計要點; 4、市土地房產評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協議、招標、拍賣三種方式。
有多種分類方式:1、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取得的方式分為:出讓、劃撥兩種方式。2、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取得的性質分為:原始取得、繼受取得。3、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土地用途分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過去籠統的將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