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土地管理法》,我國的土地有“三大類”: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性質主要是指這其中的建設用地分類,一般在進行土地登記時,《國有土地使用證》用途一欄中都會登記商業、住宅、工業、辦公等分類,這就是土地性質;
小產權房是不用繳納土地出讓金和配套稅費,尤其小產權房不符合《土地管理法》,所以購買的時候需謹慎,了解清楚注意事項和購買需要的步驟。
根據現行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原理,以及房地產的性質及其法律屬性,土地出讓金作為企業受讓土地的成本的一部分,在將該土地用于建筑房地產后,該土地價值應自然成為房地產整體價值的組成部分,而不能再將土地及其上之建筑物作為兩個獨立的
因為賣房人當年購房時的方式不同,所以已購公房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也不同,1、賣房人當年以成本價購房: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建筑面積×1%2、賣房人當年以優惠價或者標準價購房:(1)先向原單位繳納土地出讓金,補成成本價(優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檢發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1986]8號)第十五條“關于房產原值如何確定?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對納稅人未按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