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是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土地純收益,即土地出讓總收入扣除政府取得土地所支付的征地、拆遷費用以及宗地前期開發費用等的余額。一、什么是土地出讓金?1.土地出讓金是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土地純收益,即土地出讓總收入扣除政府取得土地所支付的征地、拆遷費用以及宗地前期開發費用等的余額。土地出讓金征收使用與管理經歷了中央與地方財政分享、全部屬于地方和區分新增和原有建設用地對土地出讓收入實行不同管理三個階段。二、土地出讓金業務費包括什么?1.在收入管理方面,土地出讓金為地方專項收入,列入政府基金預算。土地出讓金收入的具體繳交程序是: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土地出讓合同填發“繳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登記單”分別送財政部門、土地受讓方等單位,由土地受讓方根據通知書規定的金額、開戶銀行和賬戶,按規定將土地出讓金直接繳入“土地出讓金財政專戶”,并由財政部門在下月5日前辦理完出讓費用、業務費支出(土地出讓總收入扣除在征地、拆遷過程中發生的征地、拆遷費用和其他費用及前期土地開發等成本費用)后將凈收益直接按季繳入國庫。2.在支出管理方面,市縣財政取得的土地出讓金,應首先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支付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專項支出,其余部分專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還可以用于破產企業職工安置、補貼被征地農民或通過作價出資(入股)轉增企業國家資本金和土地收購儲備等。大家如果對土地出讓金業務費如果有不明白,可以找相關部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