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違約和一般違約的區別在于它的發生是否導致合同無法進行,對于一般違約,守約方沒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否則,守約方就造成了根本違約,除此之外,未在規定時間內交定金、辦理委托公證都屬于根本違約。一、根本違約和一般違約有何區別?根本違約,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致使該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為;一般違約僅指合同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但并不導致該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為。當事人一方出現根本違約時,合同相對方獲得合同解除權,而當一方僅僅出現一般違約時,合同相對方并不獲得合同解除權只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一般違約的違約責任。二、房產交易中,哪些情況屬根本違約?1.簽署合同后,買方未在規定時限內繳納定金。2.簽署合同后,賣方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委托公證。3.買賣一方只是一般違約,另一方卻私自解除合同,則另一方的行為視為根本違約。根本違約和一般違約的區別一定要銘記在心,否則很有可能明明是受害者卻得不到賠償,比如說把對方的一般違約錯誤判斷為根本違約從而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