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僅在字面上有區別,兩者在歸責原則、構成要件、舉證責任、免責條件、責任形式和損害賠償的范圍上也有很大的不同。一、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區別在哪里?1.歸責原則不同,侵權責任一般采取過錯責任原則;違約責任一般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 2.構成要件不同,侵權責任中,損害后果一定是承擔責任的要件;違約責任中,損害后果不一定是承擔責任的要件。3.舉證責任不同,在侵權責任中,受害人有義務就加害人是否有過錯負舉證責任;而在違約責任中,違約方只有證明具有法定免責事由時才能免責。4.免責條件不同,在侵權責任中,免責條件只能是法定的。在違約責任中還有其他免責條件。5.責任形式不同,侵權責任不僅包括財產責任,還包括非財產責任;違約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6.損害賠償的范圍不同,侵權責任中,損害賠償的范圍不限于財產損害;違約責任中,損害賠償的范圍限于財產損害。二、房產交易中有哪些違約情形?1.交付不能。2.交付遲延。3.商品房的質量瑕疵。4.商品房面積短少的責任承擔。5.關于房屋朝向、間距、位置不符合約定或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在房產交易中,存在形形色色的違約情形,一般來說,所有的違約情形都應該在合同上有所約定,并且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