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交房的時候會被要求繳納前期物業服務費用,很多購房者不明白前期物業服務費用到底是個什么費用?前期物業服務費用到底是不是應該購房者來支付呢?今天就一起看看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吧。前期物業服務是開發商通過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的方式代位業主或業主大會授權其為業主提供物業服務的(因為業主大會未成立并且未作出聘請決定),約定的物業服務項目還有標準和收費標準受到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規約。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第四十一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各地房管部門一般會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共同制定物業服務及收費標準的規約,按照物業公司的資質及物業服務的項目及服務完善程度,確定一級、二級、三級資質的物業公司物業服務費用收取標準的最高指導價,別墅和非住宅物業一般依據市場協商價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銷售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承擔;物業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所以前期物業服務費用從交付之日起就是由業主來來承擔的,大家在繳納之前要了解清楚,以免花不必要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