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提到的這個問題正常來說都是按照合同來走,因為開發商當時應該也預算到了可能交房的時間會延期幾個月,所以合同上面才會有明文的,現在提出退房開發商是肯定不是退的,只能再等等,有時間就再催一下。謝謝!
這個要看你買房的時候是怎么說的了,一般的都是可以的吧。
不要害怕,你要動用法律來說話,根據“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的法律條例”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
現在啊好多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會碰到開發商要求先簽訂《房屋認購書》,并設置定金條款作為締約的擔保。買受人若不能在約定時間內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在期滿時不再保留該房且不予退還定金,直接和他協商,這是有法律保護的。如
很難要回,建議與開發商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