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據《關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號)的有關規定: (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
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據《關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
您好您說的經濟適用房能否交易得看是否屬于央產房性質還有是一類經濟適用房還是二類經濟適用房,關于一類經濟適用房您可以參考:
經濟適用房的交易同普通商品房,但稅費的征收及出售要求會有不同,以下為您詳細介紹:經濟適用房分為二類,【一類經濟適用房】【二類經濟適用房】,如何區分呢?可以賣嗎?【一類】,07年之后的新房本(以“X京”開頭的房產證號),在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規定滿5年后,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銷售; 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