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驗收注意事項第一、詳細檢查房屋質量,包括墻壁、門窗、陽臺等部位有無開裂現象;第二、核對買賣合同上注明的設施、設備等是否有遺漏,品牌、數量是否相符;第三、檢查水、電、天然氣、上下水管道等是否開通和能否正常使用;第四、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后,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
我的房子現在沒竣工驗收,合同約定9月30日交,開發商延期到10月25日領鑰匙,業主拒收鑰匙,要求竣工驗收后領,但是開發商回復意見現在進入竣工驗收階段,開發單位已分戶驗收,視為商品房具備交付使用條件,11月20日前領鑰匙因
品房經驗收合格唯一有效法定的證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如開發商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時,不能根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取得并出示擬交付房屋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購房者有權拒收該房屋,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的違約責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規定未經驗收合格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見,對未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