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住宅由于其本身的特點,公攤面積不好計算,因此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多層住宅公攤面積的計算方法,根據目前市場的操作經驗形成了一些公認的規則。
國家目前對于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方面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各個樓盤因為在自身的情況不同,在此方面也都具有差異性。據目前房地產市場上的操作經驗,普通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系數在10%-15%之間;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7%-20%之間;高層住宅相對更高一些。
公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反過來,公攤系數=公攤面積÷套內面積,而套內面積=建筑面積-公攤面積。
需要注意的是,公攤系數不是以單戶來計算,而是由整棟樓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棟樓的所有套內面積之和得出的。整棟樓的公用建筑面積,是由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再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后得出。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乘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即為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收房時購房者應在收房通知單上注明的時間內帶齊所需文件資料(包括收房通知書、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原繳交房款收據等單據、購房合同等)到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收房入住手續。一般開發商會在收房通知上注明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則視為發展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因此購房者需要仔細閱讀收房通知書的的內容。在具體收房時不僅要對房屋進行驗收,還要注意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文件資料。
(一)、書面驗收1、“兩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是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要求的,現在交房時開發商都應提供。2、開發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盡早使問題獲得解決。3、如果合同約定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表是交房條件的話,應要求開發商提供;如果沒有這樣約定的話,就要求開發商出示與約定交房條件相應的文件資料。
(二)、現場驗收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購買的房屋,其結構設計是否和原圖相符;2.房屋質量是否合格、門窗等是否與合同的約定相符;3.水電氣等附屬配套設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約定的項目做得如何。
驗房中若有任何一項不符,均可拒絕簽收并在交接記錄上如實記載,最好將拒收理由書掛號寄給開發商。凡竣工房屋,一般須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給水、排水、供電、通訊、通路、土地平整。高層住宅樓生活供水系統,必須具有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用水合格證;高層住宅樓電梯,必須具有勞動部門核發安全運行合格證;高層住宅樓消防供水系統,必須經消防部門檢驗合格。房屋應按圖紙、文件要求達到設備齊全,手續完備。
購房人在房屋交付前,購房人有權先驗收房屋,發現有質量問題,開發商應限期維修,由此導致購房人逾期入住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有的開發商回避逾期交房責任,約定交房期仍達不到法定的交房條件,或者房屋或配套存在質量瑕疵,會先誘導購房者簽署“入伙協議書”或先簽收鑰匙;或者向購房者掛號寄送交房通知并附加收房期限,并注明逾期未辦理交房手續視為收房,從而導致事實上的先交房后驗收。因此,購房人注意務必堅持先驗收后接收房屋,在未驗收前,不要接收房屋,從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據了解,除了房屋價格,還需要交如下稅費:
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
基金
1、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
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交。
規費
1、交易費,購房總價的0.5%買賣雙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開發商交,購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權證》登記費和工本費。
3、《土地使用權證》登記費和工本費。
如果按揭,還要發生以下費用
1、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2、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