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稅是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屋為征稅對象,對房屋產權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計稅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國現行房產稅,其征收依據是國務院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用于生產的房屋建筑需要交房產稅嗎?要繳納。房產稅如何交?房產稅一般分從價計征和從租計征,從價計征按房產原值x(1-30%)x1.2%繳納房產稅,你單位屬次情況。從租是房租收入x12%繳納。一般在什么時候交?如果漏繳,怎么
有的地方已經實施了,每個地方落實的時間還不統一。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房產稅的繳納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那么從生產經營這個月起就要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己建新房用在生產經營,從
自用房產按固定資產70%的1。2%交是每年的三月與九月份申報! 租賃房產按租金收入的12%交是收到租金收入的當月申報! 房產稅是一項財產稅,應從取得產權證當月開始交納!如果不按期交納讓稅務查到后不但要補交還要加倍
1..出租房的房產稅繳納: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的第二月開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則從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繳納房產稅。個人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的,則從生產經營之月開始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