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稅并不是一個單獨的稅種,它是指在房產交易中涉及的稅收的總稱,它包括了房產稅、契稅、營業稅、營業稅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因為涉及稅種較多征稅對象也不盡相同。例如: 房地產契稅,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
這個很簡單的,房地產稅稅基是指計稅依據或計稅標準。它包括實物量與價值量兩類,前者如現行資源稅中原油的噸數,消費稅中黃酒、啤酒的噸數,汽油、柴油的數量。后者如個人所得稅中的個人所得額,營業稅中的營業額等。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
1、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買房時按評估額1%-3%繳納,面積90平米內首次購房1%,面積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購房或144
契稅是指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國家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權屬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種行為稅。它是對房地產產權變動征收的一種專門稅種。根據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