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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給你詳細介紹一下南平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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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領取《失業證》的;
(10)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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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一年度調整一次,單位在每年調整匯繳期為7月份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比例,填寫好一式三聯《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申請表》(調整基數和比例時使用)到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辦理,無須經公積金中心審核。
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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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銀行拿張那些提取單,然后到你單位辦公室蓋章,然后拿住貸款合同復印那些有填寫東西的頁,然后到供
積金提取中心辦手續,其間要把復印件給他,買房合同和購房合同原件給他看,單位填的單給他。還有查存折
有多少錢,你要提多少。然后他會給你一張單,你到銀行把公積金存折和另外辦理的卡給他,他就把錢轉到卡
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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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前非本地戶口職工離職或失業,是可以全部提取出來公積金并要求銷戶,但是現在有新政策出來了,3月1日之后的,即使是離職或者失業也不能全部提取完公積金,辦法可能就是轉移,比如你去深圳或者回老家工作,可以將這部分錢轉移回去當地公積金中心,這樣就相當于東莞的賬戶銷戶了。 當然這個只是我的理解,最好你打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服務熱線咨詢下,可以試下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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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2、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3、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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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積金提取流程: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并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柜臺申請; ??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后,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打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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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的,只要符合提取條件就好了!
按《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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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購買一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或預售契約)、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購買二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征地補償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筑材料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筑材料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簽證和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份。
(9)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0)失業(或下崗)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的,提供失業證(或下崗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1)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職工死亡證明、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提取,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及職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并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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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東莞市東城區羅沙路崗貝路口銀盈樓3、5、6樓 3樓:公積金辦事大廳 5樓:歸集管理科、綜合科 6樓:資金運作科、核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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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委托建設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即按月自動劃扣業務)
適用范圍及解釋:
本業務僅適用于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東莞銀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貸款銀行為建設銀行的公積金委托提取業務以下簡稱“同行委托提取業務”;
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公積金委托提取業務以下簡稱“跨行委托提取業務”。
所需資料:
一、申請委托:
1、《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或《住房公積金組合借款合同》原件;
2、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如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則需出示雙方有效身份證原件);
3、結婚證原件或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如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則需出示此項);
4、①申請同行委托提取業務的可出示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
②申請跨行委托提取業務的必須出示住房公積金龍卡(需先到單位開戶行辦理);
5、還款存折或還款對賬清單(清單需蓋經辦銀行業務公章);
6、《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協議書》一式兩聯(可在公積金中心窗口領取)。
二、取消委托:
1、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原件或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如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則需出示此項);
3、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
4、此前申請委托時簽訂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協議書》第二聯。
三、修改委托內容:
1、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原件或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如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則需出示此項);
3、①申請同行委托提取業務的可出示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
②申請跨行委托提取業務的必須出示住房公積金龍卡;
4、此前申請委托時簽訂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協議書》第二聯;
5、關于修改委托內容的相關證明(如身份證變更證明、更改還款賬號憑證、法院判決書等)。
說 明:
1、凡申請跨行委托提取業務的借款人及配偶,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建設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龍卡并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后,方可辦理此業務;申請同行委托提取業務的無需此項。
2、申請、取消或修改委托提取業務都必須本人到住房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窗口提出申請并辦理手續,不可委托他人代辦。
3、委托提取業務是公積金中心提供的一項便民服務,本業務不影響借款人履行正常的還貸義務。在委托提取期間,公積金中心窗口不再受理歸還該筆住房貸款提取的申請,直至取消委托提取滿6個月后恢復。
4、委托提取業務在每月第三個星期天從委托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審批資金,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劃轉至指定貸款還款賬戶。
5、委托提取業務的手續費收費標準:
①同行委托提取業務屬于同城行內轉賬,不收手續費。
②跨行委托提取業務屬于同城跨行轉賬,每筆轉賬會收取貳元的跨行匯款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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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積金的話,已經封存了,你只需要帶存折銀行轉提取就可以了。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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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8、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1、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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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查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公積金何種情況可提取,詳細的看看這個:提取公積金三步走:每一步都很詳細及需要什么資料等。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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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為:
(1)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具體您可以點擊《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暫行)》進行查看更多關于公積金方面的信息
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貸款結清為止。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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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東莞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公積金繳存職員離職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外市戶籍職工需要待單位為你繳存的最后一筆公積金到賬后方可申請,本市戶籍離職后須處于失業狀態方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具體所需資料如下:1、外市戶籍職員: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個人有效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2、本市戶籍職員:就業失業登記證、個人有效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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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東莞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公積金繳存職員離職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外市戶籍職工需要待單位為你繳存的最后一筆公積金到賬后方可申請,本市戶籍離職后須處于失業狀態方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具體所需資料如下:
1、外市戶籍職員: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個人有效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
2、本市戶籍職員:就業失業登記證、個人有效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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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玉園是個比較有名的小產權樓盤,很多年了。目前不會有什么問題,但是誰知道多年后呢?貸款的話,只要有抵押就可以,不一定偏得是要購買的這套房子。所以也可以貸。理論上講公積金是不可以的,但是也是有人能鉆空子的,當然了,肯定有一些不受法律保護的手段,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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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積金提取條件: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領取《失業證》的;
(10)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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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的辦理流程:①單位到社保中心打印《在職人員社保花名冊》(當月)需蓋社保中心業務章;②準備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各2份;③到有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建行、工行、農行和交行填寫《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單位蓋章,銀行蓋章;④職工***復印件;⑤**單位職代會決議;⑥由開戶銀行送中心審批,審批通過后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個人提取:當個人和單位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生爭議,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管理部應予協調。協調不成的,管理部依據《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管理部主任審批后,可直接為職工個人辦理提取并書面通知單位。職工個人辦理時,須上述關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請,提取流程與單位提取流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