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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限價房保障性住房條件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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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全體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三年均低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三)家庭財產價值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財產總值限額;(四)家庭成員不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和雖未經登記但家庭成員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義行使權利的住房;(五)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二、深圳市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全體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三年均低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三)家庭財產價值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財產總值限額;(四)家庭成員不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和雖未經登記但家庭成員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義行使權利的住房;(五)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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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所有家庭成員都必須持有深圳戶籍;
第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線(只需在申請前連續兩年低于此標準型);
第三,所有家庭成員在本市都沒有房產和土地產權;
第四,家庭總財產在提出申請前不超過所規定限額(該限額是有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
第五,家庭成員都具有合法的贍養和撫養關系;
第六,市引進的軍休干部,重點引進高級人才有另外的條件限制由政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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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包括安居房跟公租房,條件不一樣
商品安居房部分(買房)
申請輪候安居型商品房,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含當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5年以上。申請人屬《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不受該辦法規定的年齡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三)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四)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軍產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自建私房、違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設用地,且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六)符合申請條件第(一)、(三)、(四)、(五)項規定的下列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1、經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一、二、三、四級殘疾人;
2、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撫恤定補優撫對象。
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請的,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的子女不能列為共同申請人。未滿18周歲的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的,不影響其成年后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年齡后以單身居民身份申請本市住房保障。
無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公租房部分(租房)
1、戶籍無房家庭須同時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年滿23周歲;
(2)申請人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3年以上;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或所在單位、市區兩級政府提供住房等具有租金優惠性質的住房。正在本市領取低保廉租貨幣補貼、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在其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后,應當立即停發租房貨幣補貼;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及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即2010年1月30日后)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以上所述年齡及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時間均截至2013年1月30日。
在2011年6月1日后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下同)。
2、市人才安居擴大試點企業及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須同時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1)申請人在擴大試點企業工作,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或是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獲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且符合以下年齡條件:
①正高級職稱且未滿46周歲,副高級職稱且未滿41周歲;
②國內外全日制高校畢業,博士未滿36周歲,碩士未滿31周歲,學士未滿26周歲。
①、②款所列年齡條件,以2013年1月1日為審查、判斷時點。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或所在單位、市區兩級政府提供住房等具有租金優惠性質的住房。正在本市領取人才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在其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后,應當立即停發租房貨幣補貼;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及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內(即2010年1月30日后)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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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包括安居房跟公租房,條件不一樣
商品安居房部分(買房)
申請輪候安居型商品房,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含當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5年以上。申請人屬《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不受該辦法規定的年齡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三)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四)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軍產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自建私房、違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設用地,且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六)符合申請條件第(一)、(三)、(四)、(五)項規定的下列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1、經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一、二、三、四級殘疾人;
2、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撫恤定補優撫對象。
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請的,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的子女不能列為共同申請人。未滿18周歲的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的,不影響其成年后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年齡后以單身居民身份申請本市住房保障。
無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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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地政府部門的文件為準,以下供參考: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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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受理的申請對象僅限于以下三類:第一類申請對象為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時(2016年)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審核公示符合當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但由于房源不足等原因申購未成,且符合目前有關申請條件的。第二類申請對象為符合目前有關申請條件的本市參戰退役人員,以及1983年底前集體轉業到本市的工程兵。第三類申請對象包括:1、第一、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時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按當時政策規定只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施行后,符合有關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且符合目前有關申請條件的。2、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請時申請購買經適房,經審核公示符合當時經適房申請條件但選擇了租住公租房,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時未受理其申請,且符合目前有關申請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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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限價房保障性住房條件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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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現在深圳市施行四表合一政策,前期按照公租房最寬標準準入,后期有出售類房源,填寫意向登記再進行細分。 準入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深圳市城鎮戶籍,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0萬,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 兩限房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深圳市城鎮戶籍,家庭年收入不超過8.8萬,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家庭總資產不超過57萬
以上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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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房管局):為進一步簡化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程序,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加快解決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推動住房保障方式向“租售并舉,以租為主”轉變,促進本市住房保障事業健康、持續發展,依據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政府批準,我市實行保障性住房統一申請、審核。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實行保障性住房統一申請、審核(一)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統一填寫《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見附件),并遞交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在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請時,應同時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中做相應標注和說明。(二)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京建法〔2011〕25號)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標準、審核程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獲得備案資格的家庭,納入住房保障范圍。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一)按照統一申請審核政策備案的家庭,分配實行租售并舉,以租為主。先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時,按照屆時我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進行配售資格核定并組織配售。(二)鼓勵各區縣結合自身實際,加大工作創新力度,對輪候公共租賃住房超過一定期限的家庭,可以采取擴大租金補貼范圍,由輪候家庭承租社會存量房源等方式解決。(三)統一申請審核政策實行前已備案的輪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進行保障,在輪候期間,可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其它方式解決過渡需求。三、相關工作要求(一)明確住房保障工作目標。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要進一步摸清本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底數,按照“十二五”期間基本解決輪候家庭住房困難的工作目標,合理制定工作計劃和配租配售方案,并向社會公布。(二)加大房源建設力度,多種方式籌集房源。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要在積極完成新建任務的基礎上,因地制宜,通過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三)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指導。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實相關工作,做好政策宣傳、答疑和指導,為申請家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四、本通知自2013年4月19日起實施附件: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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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深圳市施行四表合一政策,前期按照公租房最寬標準準入,后期有出售類房源,填寫意向登記再進行細分。 準入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深圳市城鎮戶籍,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0萬,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 ??兩限房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深圳市城鎮戶籍,家庭年收入不超過8.8萬,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家庭總資產不超過5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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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在擴大試點企業工作,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或是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獲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且符合以下年齡條件:
①正高級職稱且未滿46周歲,副高級職稱且未滿41周歲;
②國內外全日制高校畢業,博士未滿36周歲,碩士未滿31周歲,學士未滿26周歲。
①、②款所列年齡條件,以2013年1月1日為審查、判斷時點。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或所在單位、市區兩級政府提供住房等具有租金優惠性質的住房。正在本市領取人才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在其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后,應當立即停發租房貨幣補貼;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及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內(即2010年1月30日后)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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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比較不錯的,因為隨著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與深入,保障性住房這一全民話題,再一次被推向頂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2011年初已明確表示,未來五年,中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可達20%。2011年開工建設的1000萬套和“十二五”期間建設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用地,將做到應保盡保,通過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使中國1500萬戶居民住房條件得到有效改善。可以說,保障性住房已經進入了大躍進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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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10年1月19日通過,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0年3月31日批準,現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條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第二十一條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第二十二條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后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三條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自有住房面積低于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貨幣補貼按月發放,補貼金額按照戶籍人口數計算。第二十四條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條本章規定的收入線標準、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貨幣補貼標準,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等相關部門,每年根據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財產狀況、住房狀況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發展狀況等因素劃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本章申請條件中收入和財產的構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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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本地區戶籍)如果家庭成員有因為就學(不含留學)或者服兵役戶籍被牽走的該成員也認為是本市戶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請前兩年收入都低于本市(本地區)最低收入,而低收入標準是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統計調整的。
3、家庭成員在本市不得有任何房產或者土地產權。
4、家庭財產(包括現金、不動產、經營資產等等)在提出申請前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制,而該限制金額的多少也是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統計規定的。
5、家庭成員之間具有合法的贍養和撫養關系。
6、對于安置軍休干部、重點引進高級人才,這類人在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不受經濟收入規定,資產限制等條件舒服,而由政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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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深圳市施行四表合一政策,前期按照公租房最寬標準準入,后期有出售類房源,填寫意向登記再進行細分。準入條件:家庭成員中有深圳市城鎮戶籍,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0萬,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兩限房條件:家庭成員中有深圳市城鎮戶籍,家庭年收入不超過8.8萬,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家庭總資產不超過5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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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輪候申請,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的子女不能列為共同申請人(未滿18周歲的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的,不影響其成年后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年齡后以單身居民身份申請本市住房保障)。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條件的,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無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學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已婚的雙方均需深戶),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一并申報。
(三)申請人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申請人屬《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不受該辦法規定的年齡限制;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屬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為一、二、三、四級殘疾人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四)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五)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六)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為,或者雖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但已依法接受處理并自處理之日起滿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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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條件)
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全體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三年均低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價值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財產總值限額;
(四)家庭成員不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和雖未經登記但家庭成員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義行使權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第二條
(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條件)
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全體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三年均低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價值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財產總值限額;
(四)家庭成員不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和雖未經登記但家庭成員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義行使權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第三條
(住房貨幣補貼的條件)
對于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家庭,市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年度新增符合條件的家庭應保盡保、全面覆蓋的原則,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貨幣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
對于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其他家庭,在提出租賃保障性住房申請后兩年,市主管部門不能提供相應保障性住房的,應當通過發放住房貨幣補貼向其提供住房保障。
第四條
(核減租金的條件)
對于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家庭,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間,因家庭收入銳減、遭受災害、生活條件惡化等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憑所在區政府民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向市主管部門申請租金核減。市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保障性住房的租賃價格和申請家庭的實際經濟承受能力,酌情批準申請家庭緩繳、減繳或免繳租金。
市主管部門依照前款規定批準緩繳或減繳租金的,緩繳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減繳租金數額不得超過應繳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依照前款規定批準免繳租金的,應當報市政府核準。
第五條
(住房保障的標準)
市主管部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應當保證承租或承購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積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的百分之四十。
市主管部門發放的貨幣補貼,應當保證符合條件的家庭能夠承租不低于前款規定標準的住房。貨幣補貼的具體數額,由市主管部門根據不低于規定標準的住房的市場平均租賃價格和相應家庭的實際經濟承受能力之間的差額確定。
基本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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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北京保障性住房條件;
四表合一:4月19號以后不管申請申請類型的保障性住房,均按照公租房最寬的標準準入,填寫保障性住房核定表,后期根據個人收入、資產情況進行細分,在等待兩限房經適房過程中可先入住公租房進行過度。
準入條件:
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
家庭成員中有北京市城鎮戶籍(家庭成員僅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0萬
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
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
兩限房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北京市城鎮戶籍
家庭年收入不超過8.8萬
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
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
家庭總資產不超過5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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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保證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憑住房,而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要具備以下條件。 1、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本地區戶籍)如果家庭成員有因為就學(不含留學)或者服兵役戶籍被牽走的該成員也認為是本市戶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請前兩年收入都低于本市(本地區)最低收入,而低收入標準是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統計調整的。 3、家庭成員在本市不得有任何房產或者土地產權。 4、家庭財產(包括現金、不動產、經營資產等等)在提出申請前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制,而該限制金額的多少也是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統計規定的。 5、家庭成員之間具有合法的贍養和撫養關系。 6、對于安置軍休干部、重點引進高級人才,這類人在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不受經濟收入規定,資產限制等條件舒服,而由政府另行規定。 以上就是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如果你有滿足以上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你就可以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