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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說明:1中式別墅設計一定要注重細節部分的裝飾局部的細節設計是體現出主人個性、優雅的生活情趣。在合理的平面布局下著重于立面的表現,注重使用玻璃、石材及質感、涂料來營造現代休閑的居室環境。同時中式別墅設計說明應包括對別墅內部的軟裝飾的使用,一些古玩字畫,或是精美工藝品的加入,會使別墅內部看上去更加充滿文化底蘊。2中式別墅設計一定要注重功能區域的合理在別墅設計過程中,設計師先考慮整個空間的使用功能是否合理,在這基礎上去演化優雅新穎的設計,因為有些別墅中格局的不合理性會導致整個空間的美觀性。合理拆建墻體,尤其別墅中最常見的有斜頂、梁管道、柱子、等結構上出現的問題,如何分析、利用出現問題這是別墅設計過程的關鍵所在,而且必須在別墅設計說明中表達出現。除了內部裝修的注意事項,外部的話,中式別墅最典型的元素就是青磚,粉墻黛瓦的樣式,還有帶鏤空雕花石窗的圍墻、種植著竹子的天井以及圓形的石桌石凳都是點睛之筆。微型假山或者是種植著睡蓮的陶缸以及紅楓樹、桃樹等等都是比較常見的中式別墅院落中的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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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建立基本住房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要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明確對于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分配和流轉的監督要求,明確限制對于住房的投機與抑制投資要求。第二,建立有效的住房市場交易的調控體制。要完善財政稅收和信貸體制,不斷滿足剛需住房的需求;要保護開發商對于住房開發的積極性,保障市場供給;要促進住房的流轉,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第三,建立合理的房地產管理體制。要保障基本住房土地的需求;要提高土地的利使用效率,嚴格限制土地的囤積和閑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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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購買5年后可以上市出售。因此,很多人千方百計購買經濟適用房,甚至作為投資。5年后,把以極便宜的價錢買到的房屋出手,就可以獲利不菲,這激發了很多人為牟利而造假。在這個內部討論稿中,關于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問題,規定將由出資的地方政府和保障對象共同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出資比例主要根據土地使用和建筑及安裝費用比例確定,5年后,這樣的共有產權房屋也可以上市出售,出售后的資金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這樣,將大大壓縮以經濟適用房牟利者的利潤空間,讓經濟適用房惠及真正需要保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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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法》明確了公民居住權,其意義等于是啟動了二次房改,是對住房過度市場化錯誤的一次徹底糾正,確立以“民生”為核心的新住房供應體系。相信有了《住房保障法》護航之后,無論是公民的幸福感,還是政府的責任感,必將有大的提升。很多人認為《住房保障法》是為保障性住房而專門立法,這可能是誤解。不可否認,保障性住房是這一法律的重要內容,但《住房保障法》的內涵更廣,比如說,沒有機會住進保障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體,他們的居住權也應通過中低價商品房得到保障,即《住房保障法》應該以保障公民居住權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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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住建部正在對基本住房保障法廣征意見,并對保障法進行修訂完善,一部保障公民住房民生問題的法律即將出臺。從新中國建成,保障住房的政策就一直存在,其主要是以單位建房和福利分房的形式。但是那時經濟不好,可分的房子并不是很多,然后按資歷分配的話怎么也輪不到下層群眾。改革開放以來,房產已成為改革的重點。98年,國家取消福利分房,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住宅建設和商品房迅速發展,中國居民逐步進入了商品房時代。隨著城市房價的快速上升,房地產業在2003年被明確為國家支柱產業。但是,住房問題不僅僅是經濟問題,還是民生問題、政治問題。以市場為主導的住房政策并不能滿足所有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在高昂的價下,“蝸居”成為很多人的生存狀態,他們中的一些人甚至欲做“房奴”而不能,因為居住權得不到滿足而引發的社會問題日漸凸顯,建立由政府保障和市場供給雙管齊下的住房供給體系逐漸成為共識。當初實行住房商品化的同時,住房保障機制也提上了日程。1998年,政府就提出了通過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幫助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前段時間結束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傳遞出了“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信號,并指出了住房保障將以法律形式來解決。通過行政性調控對房產市場進行控制,不讓房產朝惡性發展。基本保障法涉及了所有城鎮住房的問題,包括保障住房的標準、范圍、方式、建設和管理、規劃等等。保障法的出臺,將制約那些投機開發商,平衡房產市場,將是房地產調控的主要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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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建議在法律起草過程中,認真研究吸收議案具體意見。 報告附件透露,針對這些議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表示,《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2010年立法計劃,并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見稿。該稿規定了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標準、范圍、方式,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與管理,住房租賃補貼,土地、財政、稅收與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組織落實,農村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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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基本生活物質幫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實行屬地化管理,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所需資金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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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為了保障員工住房問題,每個月按照員工的工資比例,付出一部分錢,單獨存到該員工的獨立賬戶(專門用來繳納公積金的賬戶),員工也從工資里扣除同等的錢,一并存到這個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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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住房保障法》的立法準備工作已基本完成,專家組草案已于3月遞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法規司。這份“供內部討論”的草案,于2009年3月開始起草,最終糅合了由清華大學法學院專家起草的“理論版”以及由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會住房保障中心起草的“實踐版”,而定稿以后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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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建立基本住房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要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明確對于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分配和流轉的監督要求,明確限制對于住房的投機與抑制投資要求。第二,建立有效的住房市場交易的調控體制。要完善財政稅收和信貸體制,不斷滿足剛需住房的需求;要保護開發商對于住房開發的積極性,保障市場供給;要促進住房的流轉,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第三,建立合理的房地產管理體制。要保障基本住房土地的需求;要提高土地的利使用效率,嚴格限制土地的囤積和閑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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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經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2010立法計劃,并已經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見稿。該稿規定了城鎮基本住房保障的標準、范圍、方式,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住房租賃補貼,土地、財政、稅收與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組織落實,農村住房保障制度。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完善。亟待完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為,房屋是我國公民最重要的財產,住房質量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目前規范房屋質量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今后需要進一步完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工程建設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或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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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體系,加強和規范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確保保障性住房有效使用,實現保障性住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
11號)、《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1〕109號)和《貴陽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筑府發〔2011〕32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云巖區、南明區、花溪區、烏當區、白云區、觀山湖區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政府投資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主要包括資金籌集、房屋租賃管理和物業服務、復核與退出管理及社區服務管理等內容。
第四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統籌和指導全市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工作,政府指定機構(或房屋產權單位,下同)具體實施運營管理;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統籌和指導所轄區域內保障性住房的社區服務和管理。各級財政、民政、物價、公安、工商、稅務、商務、教育、城市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住房公積金管理及供水、供電、燃氣、廣電等部門按照部門職責和項目管理權限做好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 運營管理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五條
保障性住房租金由政府指定機構收取。租金收入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獨立核算,專戶管理,專項用于保障性住房維護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租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六條
實行統一物業服務的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應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營、維護,綠地的養護、公共秩序和公共環境衛生的維護及支付公用水電費等。
第七條
保障性住房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按審批權限確定,并在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中明確,承租人應一并交納。確定和調整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和物業服務費標準,應當以保證正常運營和維護為原則,綜合考慮房屋地段、類別、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等因素。保障性住房租金不包括承租人租賃期間實際發生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通迅等費用。
第八條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稅收優惠政策。
第九條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應繳入同級財政保障性住房專戶。同級財政部門視上年度租金收入情況,按不超過租金收入的50%
向政府指定機構預撥保障性住房維修養護費用和運營管理費,該款項每半年撥付一次。政府指定機構應于每年3月、9月向財政部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財政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后于當年 4月、10月撥付。
第十條
審計部門或由審計部門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于每年年終對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費開支范圍外的運營管理費和維修費用的合理性及支出情況進行審計,并按審計結果進行清算。如確有不足,調整運營管理費、維修費用的標準及所占比例須報同級人民政府研究后再行明確。
第三章 房屋租賃管理和物業服務
第十一條 保障性住房必須經依法驗收達到入住條件后才能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 政府指定機構作為保障性住房的出租人。
第十三條 承租家庭辦理公共租賃住房入住手續時,應與政府指定機構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承租人為保障性住房申請核定表中的申請人,其他入住家庭成員應與保障性住房申請核定表中所列家庭成員一致。
第十四條 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應包括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租金標準及調整原則、租金收取方式、租賃期限、修繕責任、合同解除、違反使用規定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薦使用。
第十五條 政府指定機構應完善入住家庭成員基本信息檔案,建立入住家庭管理臺帳,并根據家庭成員基本信息變化進行動態更新。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簽訂后15日內,政府指定機構應將配租家庭名單、配租房源、房屋租金等材料報送市和承租家庭所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要求在申請家庭成員間變更承租人的,可向政府指定機構提出申請,并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承租家庭可推舉新的承租人,填寫變更書面申請,明確變更原因,政府指定機構核定家庭各項費用均已結清后,收齊承租人身份證、戶口本、租賃合同、死亡證明、共同申請人同意變更意見書等材料,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核。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組織所轄社區服務中心或鄉鎮人民政府對家庭申請情況進行復核,家庭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在15日內將同意變更意見反饋給政府指定機構。
(三)政府指定機構在接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反饋意見5日內,為家庭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合同期限不變。
第十七條 承租家庭因人口變化需調整配租住房,或因子女入學等家庭原因申請在同套型調換配租住房地點的,承租家庭可向政府指定機構提出申請,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后,政府指定機構予以調整或調換。具體申請程序和辦理時限按第十六條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政府指定機構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可納入項目所在小區的統一物業服務。物業服務企業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用小區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向的保障家庭人員。
第十九條 政府指定機構或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承擔以下服務工作:
(一)掌握保障性住房住戶入住情況,協助住戶辦理入住、退出等相關手續;協助住房保障部門建立保障性住房相關管理檔案;
(二)定期走訪住戶,及時處理住戶房屋使用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開展日常巡查,及時處理住戶違章搭建、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違規拆改房屋等行為;
(四)及時掌握擅自轉租、轉借、轉讓、調換、空置及非法從事經營活動等情況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五)受理住戶的房屋報修,負責房屋維修工作;并定期公布小區房屋和公共設施的維修、維護情況及資金的使用情況;
(六)通過對小區現有場地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充分利用和合理改造,因地制宜,按照有關規定建設“鄰里中心”、商業服務場所、農貿市場等便民服務設施,改善和提升保障家庭的生活品質;
(七)收繳房屋租金,并提供便捷化服務,實現房屋租金收取及繳納水、電、煤氣費用等“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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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0年1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表示,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2010年立法計劃,并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見稿。
主要內容有下面幾點:
一、適度擴大住房保障范圍,關注“夾心層”住房保障
當前中國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制度覆蓋面明顯偏小,一些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時得到保障。因此,應較快擴大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覆蓋范圍,其中廉租房覆蓋面宜逐步擴大到城鎮居民的5%左右;經濟適用房宜覆蓋全部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最低收入家庭)。隨著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保障水平也應該相應提高。
“夾心層”是指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困難,又不符合進入政府廉租住房條件的城鎮居民群體,這是一個很龐大的群體,其比例約占城鎮居民的60%左右,雖然隨著城鎮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這一群體會發生較大變化,但仍不失為城鎮居民的主體。當前經濟適用房絕對價格基本滿足中等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但由于廉租房的供給只有1%左右,必然出現既不夠條件租廉租房,又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夾心層”,這一部分人只能租用經濟適用房,但現行的政策并沒有租用經濟適用房的機制。另一方面,隨著商品房價格的上漲,又將出現一批買不起商品房,但又“排不上隊、搶不著號”的等待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夾心層”,住宅市場的結構性矛盾將愈加復雜化。解決城鎮居民“夾心層”住房問題,應重點通過提供住房使用權的方式來解決。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適時推出“可支付租賃住房”,是一種切實可行的解決途徑。這種方案的實施,一般需要委托有關機構(公房管理部門)或組建中低收入家庭購、租住房中心收購符合廉租住房標準、價格適中、戶型較小的“二手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以存量住房配對作為中低價位租售房源,既町向居民提供價格相對低廉的住房,又可按規定租金標準出租給廉租對象。其中,所購房屋交易主體應享受契稅減免的優惠政策。盡快建立經濟適用房租賃市場,加緊出臺相關政策規定,積極引導合理、適度消費,形成一部分人購買、一部分人租用的經濟適用房供銷格局,形成合理的租售結構,滿足一部分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不具備租用廉租房條件的居民。
二、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進入、退出機制
任何一套體制的完善,莫不需要退出機制,資本市場如是,住宅保障體系也得如此。制度需要“亡羊補牢”,而不能“聽天由命”。經濟適用房應有一個科學的退出機制,才能保證資源的有效流動性。目前的經濟適用房一旦買到,就終身擁有,這樣制度是不合理的。缺乏退出機制使增量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成為一個無底洞。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快速提高,比如,1998年第一批買經濟適用房的許多年輕人現在都進入了高收入階層,再如一些剛參加工作就購買了經濟適用房的年輕人和一些新興行業的從業人員,在不太長的時間內,收入變化可能會很大,這些人在曾經享受了國家的優惠政策,又購買了商品房,還可以將經濟適用房出賣或出租進行投資,從而加劇經濟適用房的供需矛盾和社會的不公平。所以經濟適用房應該是可進可出的,對有限資源進行有效配置,進行一種動態的管理和分配。
經濟適用房制度沒有適當的退出機制,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收入提高后如果不符合資格條件,或由于家庭人口出現變化,如子女成人后單獨居住或者結婚后另立門戶,享受的保障住房或者退出或者應相應減小面積,但由于缺乏相應的退出機制而無法操作。即使有退出機制的規定,如實物配租形式的廉租房,其退出機制也往往很難操作和執行。因此,一旦享受了經濟適用房或實物配租形式的廉租房,就形成了既得利益,造成福利固化。住房保障資源未能用在最需要的低收入居民身上,導致保障制度成效降低。
因此,要盡快建立經濟適用房的“退出機制”,從根本上抑制經濟適用房的過度消費。各地房地產管理和社會保障部門成立專門的機構(也可成立聯合機構),對申請保障型住房居民的收入作嚴格的審核,在此基礎上,不同的收入分別納入不同的保障供應范圍;應實行一種動態管理制度,居民收入發生變化,保障措施也相應變化。經濟適用房的供應上,政府應該嚴格審查供應對象,可以考慮對合格的供應對象發《準購證》或《準租證》,取得《準購證》或《準租證》的家庭,可持證購買或租用一套經濟適用住房。要科學劃分家庭收入線標準:不同地區根據當地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進行定量分類,同時根據當年的商品房價水平,計算經濟使用房的不同層次的家庭收入線。要完善經濟適用房購房人的收入跟蹤監測制度,設定退出條件,完善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建立誠信體系。經濟適用房應該逐步轉為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方式,住戶出售經濟適用房,應該統一由政府收購,形成經濟適用房閉路循環的模式,切斷與市場商品房交易活動之間的聯系。要盡快調整政策,提高經濟適用房的購買群體的限制條件,使經濟適用房真正適合中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消費。
三、拓寬住房保障資金融資渠道
建立以政府主導的住房保障制度,穩定的資金來源是關鍵。發達的住房金融為發達國家建設住房保障制度創造了條件。一方面,發達的住房金融為公共住房政策創造了寬松的外部環境,使住房保障制度得以在較有利的條件下實施;另一方面,發達的住房金融本身就是參與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美國的住房金融事業非常完善,是以住房抵押貸款為核心的公共住房金融政策模式。住房抵押貸款是以住房這種不動產作為償還債務的擔保獲得貸款的借貸行為。在美國購買住房一般首期比例為房款的20%,余下的80%運用貸款解決,還款期限最高可達40年,以15年和30年最為常見。香港則采取了由政府擔保住房貸款的辦法。其具體做法是政府擔保機構對購房者進行資信調查、審核,然后給予最高貸款額實行擔保。經此擔保,購房者只需相當住房售價的5% ,就可得到銀行提供的全部住房抵押貸款,這樣就可大大刺激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隨著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進,發展住房金融已成為啟動住房消費的重要問題,關系到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住房保障屬于公共產品,其資金安排應該出自財政。而我國過去各地住房保障的支出大多偏低,尚未有穩定的財政資金預算渠道,住房保障資金供給的不穩定和數量少就從根本上決定了目前我國住房保障制度的覆蓋面難以提高,導致了住房保障供給的不穩定和不可持續。
應加強財政支持力度,增強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費的扶持力度。財政補貼是提高中低收人人群的消費能力的重要手段。當前補貼模式分為兩種,一種是對住房供給方進行補貼(俗稱“磚頭補貼”即把錢補貼給承建房地產商同時限制房屋銷售價格),一種是對住房需求方進行補貼(俗稱“人頭補貼”即直接把錢補貼給消費者,提高其購買力)。“磚頭補貼”和“人頭補貼”兩種政策的適用前提和促進市場消費的作用不盡相同,根本區別在于政府介入住房市場的角度和政府住房補貼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在“磚頭補貼” 中,財政補貼直接投向生產者,在銷售得以實現的前提下,通過生產者的供給行為間接地傳遞給消費者,其缺陷是:政府必須縝密安排投資計劃,并對分配辦法和市場流通實施嚴密監控,這就構成了政府對住房市場的直接干預,而政府過分介入住房市場勢必有悖于住房商品化、市場化的改革目標;為使接受財政補貼的住房建設者能夠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建房,政府要付出巨大的監督成本,同時,監督不力的案例也經常發生。與“磚頭補貼” 相比較,“人頭補貼” 是對消費者進行直接補貼,是一種更優的政策選擇,其優越性在于:能夠避免對住房市場的直接干預;財政補貼的作用直接到達需要補貼的人頭,并全部轉化為消費者的福利滿足,而不會在住房建設階段產生效益流失或被生產者所占有:政府不需要付出巨額的監督成本,提高了政府的市場調控效率;能充分地鼓勵居民自置住房。我國構建市場經濟條件下住房保障制度時,應考慮本國國情,審時度勢,抓住機遇,注重“人頭補貼” 手段的運用,設計適宜的公共住房政策模式。我國可以嘗試在地方財力可承受的基礎上實現磚頭補貼與人頭補貼的結合,并最終專向人頭補貼,避免間接補貼的不必要損失,提高中低收人群體的自主選擇能力。應該注意的是,人頭補貼的順利進行是以嚴格的資格審查為基礎的,我國資格審查制度還亟待提高。
應建立規范的城市基本住房專項資金,在住房公積金增值部分、土地出讓金純收入的一定比例(目前要求為5%)以外,還應該規定由相應級別的財政預算保底。同時,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可以考慮建立支持中低收入居民購房的抵押貸款擔保制度。從其他國家的實踐看,由政府出資組建住房貸款擔保公司,給符合條件的居民提供住房貸款擔保,不僅可以降低首付比例(首付比例可以降低到10%以下),而且可以大幅度降低貸款利率(利率可以為同時期一般貸款利率的一半)、可以大大提高居民購房的能力。目前,中國部分城市也建立了住房貸款擔保公司,但由于缺乏政策定位,還沒有能夠發揮政策金融的作用。國家可以在借鑒國外經驗基礎上,明確其市場定位,增加政策扶持力度。
可以考慮建立專門的住宅政策性銀行,集中各類政策性資金,用于支持公共住宅建設。除了政府財政注資、允許發行住宅儲蓄債券之外,還可以通過法規形式把各類公共住宅出租出售收入、地方土地出讓金的固定比例,用于增加住宅政策性銀行資金。在對住宅供給的金融支持方面,既可以對地方廉租房等公共住宅建設提供優惠貸款支持,也可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自建住宅予以融資便利。除了財政撥款、住房公積金增值資金、直管公房出售一定比例的歸集資金、社會捐贈等多渠道、多形式的資金籌措機制外,可鼓勵民營房地產企業參與建設廉租住房,這在香港、新加坡等房地產較為成熟的地區已經有過很多的成功案例。
另外,要想方設法創新金融服務,為群眾購房融資提供方便。目前群眾購房融資主要通過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按揭貸款兩個途徑,貸款額度依據的是收入水平和年齡,存在著制度上的“嫌貧愛富”傾向,中低收入家庭和年齡較大人群購房時無法得到大額貸款。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可利用現有金融機構和有些金融企業轉軌之機,組建住房信貸銀行,創建先存后貸、以存定貸的住房信貸制度,并積極探索與住房公積金、商業按揭貸款相結合的多元化融資產品,主要為中低收入者購買90平方米以下住房提供貸款。可以利用基金形式。例如成立專門的廉租房信托投資基金,以未來的出租收入作為現金流保障。可以允許合適的信托公司開展公共住宅信托業務,以公共住宅出租出售收入為收益保障,既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一個風險較小、收益穩定的投資品種,也能為公共住宅建設聚集廣泛的社會資金。可以考慮利用資產證券化,包括對公共住宅建設貸款的證券化、對中低收入者的政策性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等,充分發揮住房金融的支持作用,使更多需要幫助的人享受到最大限度的資金支持。
四、加強住房保障制度的法律保障
住房保障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政策,需要有效的法律支持。發達國家政府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上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反映在不同時期的住房法規中。這些國家根據不同歷史階段的各自國情,有針對性地通過法律明確了發展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標,并隨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宏觀政策的變更而適時調整,使住房保障制度不斷得到完善。而不同形式的法律法規在建設住房保障制度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為公共住房政策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在住房保障方面,美國最具特色的是通過立法保障來實施各項措施。為了解決低收入居民住房和貧民窟問題,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頒布實施了《住房法》。而后先后通過了《住房法》、《城市重建法》、《國民住宅法》、《住宅與城市發展法》等,對住房保障作了相應的規定,對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實施提供制度保證。其中《住房法》,規定要為低收入家庭修建公共住房制定長遠計劃;《國民住宅法》要求由政府提供低息貸款,鼓勵私人投資于低收入家庭公寓住宅;《開放住房法案》以幫助窮人成為房主,規定在10年內為低收入家庭提供600萬套政府補助住房。美國家庭收入未達到所在地區家庭平均收入80%者,均可以申請住房補貼。新加坡20世紀60年代公布并實施了《新加坡建屋與發展法令》,明確了政府發展住房的目標、方針、政策,確立了專門的法定機構行使政府組屋建設、分配和管理的職能,同時政府還頒布了許多相關的條例,比如《建屋局法》、《特別物產法》等,通過立法確定了解決居民住房問題的大政方針,為“居者有其屋”目標的實現提供了法律基石。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日本住宅短缺達420萬戶,約2000萬人無房可住,占到當時總人口的1/4。日本政府為了緩解住宅短缺問題,先后于1950年制定了《住宅金融公庫法》、1951年制定了《公營住宅法》、1955年制定了《日本住宅公團法》。此后日本政府又陸續地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法規,通過建立健全住宅消費保障的法規,使得日本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走向正軌,不同程度地滿足了不同階層的住房需要。我國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就已提出制訂《住宅法》,但由于當時房改工作尚未塵埃落定,立法條件暫不具備。城市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國住房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涉及眾多城鎮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條件保障,應該以立法的形式確立其地位,規范其運作,也增強對各級政府的約束。因此,中國應盡快出臺相關法規,為住房保障政策實施提供法律支持。建議優先考慮出臺《住房保障條例》,從立法上規定住房保障的對象、保障標準、保障水平、保障資金的來源、專門管理機構的建立,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措施等,待時機進一步成熟后再開展《住宅法》立法工作。《住宅法》對住宅的建設、消費、分配等環節進行規范,確定政府在住房市場的責任和義務,明確政府在住房市場的角色,對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和行為進行規范和監督,使得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剛性,確保其運作目標得以逐步實現。從長期看,一部立法層面較高的《住宅法》出臺,不僅是住房保障的客觀要求,也是住房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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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選擇窗簾時要根據你家裝修風格來選,一款合適的窗簾可以給家里帶來裝飾的效果,窗簾制作是現目前比較流行的一種手工藝術,它不僅能為人們繁忙的生活增添一絲樂趣,同時也讓自己的居室更加別具一格,那么窗簾制作方法在哪些 窗簾制作方法一:補花窗簾制作補花窗簾的前提是選擇素色的簾巾,簾巾選好后,按照規格將窗簾縫好,用不同色彩的花紋料將事先設計的圖案剪好,之后再用漿糊將剪好的圖案貼在窗簾布上,再用手工或者縫紉機將補花縫在固定的窗簾布上就好了,制作補花窗簾圖案和色彩選擇時可根據個人的愛好設計,好的設計與顏色搭配容易取得富有節奏感的構圖,有很好的裝飾效果。窗簾制作方法二:飾帶窗簾在制作飾帶窗簾著首先要準備兩根不同顏色的飾帶,一種顏色深于窗簾,一種淺于窗簾,然后把飾帶結成蝴蝶結按一定的距離在窗簾上縫上,一排縫深色一排縫淺色,這樣錯開來做就會使窗簾更具有動態、立體的效果,飾帶窗簾是一種取材平凡但很新穎的裝飾窗簾的方法。窗簾制作方法三:拼接窗簾所謂拼接窗簾就是將兩種不同顏色的面料按照所設計的尺寸做成縱向或者橫向的拼接,拼接窗簾可以連綴成簡潔、明朗的色彩構圖,也可配合室內的空間形態用來調整視覺感受,根據所選擇面料的不同色彩和韻律變化就會形成不同的藝術效果。窗簾制作方法四:百衲窗簾百衲窗簾是以幾何圖形面料為單元拼接而成的,在制作百衲窗簾時首先所選擇的面料厚薄差別不能太大,其次是裁剪時每塊面料的尺寸應保持一致,否則會影響拼接縫制的美觀效果,制作百衲窗簾可以利用家中剩余的面料,不僅可以變廢為寶,還能縫綴出千姿百態的窗簾。以上給你推薦的這四種窗簾制作方法,你可以根據你家的裝修風格來選適合你的方法,總的來說,其實窗簾的制作方法都是比較簡單的,現在很多人都是喜歡自己動手做,你也可以行動起來,為家居生活添上一筆別樣的風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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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建立基本住房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要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明確對于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分配和流轉的監督要求,明確限制對于住房的投機與抑制投資要求。
第二,建立有效的住房市場交易的調控體制。要完善財政稅收和信貸體制,不斷滿足剛需住房的需求;要保護開發商對于住房開發的積極性,保障市場供給;要促進住房的流轉,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
第三,建立合理的房地產管理體制。要保障基本住房土地的需求;要提高土地的利使用效率,嚴格限制土地的囤積和閑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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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區別如下:
(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范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
(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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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同時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經濟、適用、環保,確保質量安全。多渠道籌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擴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優化規劃布局和戶型設計,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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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權利保障原則
2、普通性原則
3、平等性原則
4、基本生活保障與提高生活質量相結合的原則
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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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軍人的住房公積金,目前都是空帳戶,因為沒有跟地方掛鉤,所以你只能看到數字,沒有用處的。只有退伍、退休、失去勞動能力、離開所住城市或死亡等情況下才能申領,實際上是以法定強制儲蓄的形式為你積累的一筆個人財富。(1)現役軍人享受的是軍隊體系住房補貼,而地方住房公積金貨幣補貼目前只對非農業戶口的地方從業人員,兩者沒有任何聯系,因此,現役軍人根本不可能申請任何地區的住房公積金補貼。(2)由于現役軍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也就是沒有地方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不可能申請到任何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3)部隊的住房公積金是獨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聯系,在轉業后也是一次性發放。所以要買房的話,使用公積金要等到你轉業之后。另外,軍人住房的補貼標準: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士官職級補貼面積等四項因素計算。一名士官住房補貼,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其數額=〔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數〕〔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軍(工)齡年數×士官職級購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1999年12月31日以前選取的士官,才有該項補貼。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其數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計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地區補貼:為照顧高房價地區(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高于每建筑平方米2300元)軍人購買住房,而設置的一項補貼。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補貼系數。地區補貼額=基本補貼總額×地區補貼系數。地區補貼,平時不計入個人住房補貼帳戶。在購買住房、轉業、復員或犧牲、病故后結清住房補貼時,另行計算。購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六級士官滿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滿26年的80平方米,五級士官70平方米,四級以下士官60平方米。關于軍人的醫保傷保,因為現役軍人享受國家供養制,在體系范圍內,享受全額醫保和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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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法》明確了公民居住權,其意義等于是啟動了二次房改,是對住房過度市場化錯誤的一次徹底糾正,確立以“民生”為核心的新住房供應體系。相信有了《住房保障法》護航之后,無論是公民的幸福感,還是政府的責任感,必將有大的提升。很多人認為《住房保障法》是為保障性住房而專門立法,這可能是誤解。不可否認,保障性住房是這一法律的重要內容,但《住房保障法》的內涵更廣,比如說,沒有機會住進保障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體,他們的居住權也應通過中低價商品房得到保障,即《住房保障法》應該以保障公民居住權為“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