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經《遷安市城市規劃區現狀建筑普查確認書》確認的及2006年9月以后批準的所有合法農宅土地范圍內的建筑物及附屬物,按重置成新價全額補償。確認后在原農宅土地范圍內新形成的建筑物及附屬設施的,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拆清的,可按重置價50%給予補償,否則不予補償。
2015年5月29日印發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征地區片價的通知》明確,全省征地區片均價提高到67,038元每畝,新標準自今年6月1日起執行。河北省自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征地區片價,平均每畝35,851元;2012年調整后的征地區片價,平均每畝4.4萬元。
(一)樓房安置:(1)確權面積在0.25—0.32畝的院套為標準院套,每個有證標準院套安置總建筑面積285平方米的樓房。(2)確權面積低于0.25畝部分按1:1.34系數進行安置;超過0.32畝部分按基準地價的2倍給予貨幣補償。(3)購買村集體舊址已形成院落但沒有確權的,小于0.25畝的院套,按1:1.34系數進行安置;0.25畝—0.32畝的院套,按標準院套安置;大于0.32畝的部分,不予安置補償。(4)為保障村集體有一定的經濟來源,按改造時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每人2平方米商業面積的標準計算,對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房屋安置。
(二)房屋貨幣補償
(1)2006年9月經《遷安市城市規劃區現狀建筑普查確認書》確認的及2006年9月以后批準的所有合法農宅土地范圍內的建筑物及附屬物,按重置成新價全額補償。確認后在原農宅土地范圍內新形成的建筑物及附屬設施的,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拆清的,可按重置價50%給予補償,否則不予補償。
(三)拆遷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
1、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應當支付搬遷補助費。補償標準按一次搬家定居補助費的2倍計算,即根據被拆遷院套主房首層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15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2次計算(一次安置定居的按一次計算)。
2、需過渡安置并由被拆遷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由拆遷人按被拆遷院套主房首層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15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標準支付,過渡期限自公告拆遷之日至樓房分配之日止。不需過渡安置的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六、獎懲辦法
為鼓勵按時拆遷,對凡在6月15日之前拆清的,每個有證院套獎勵獎金2萬元,7月15日之前拆清的獎勵獎金1萬元,對7月16日以后依法進行強拆的,按照國家拆遷補償辦法執行,不再享受本市的優惠補償政策。
七、安置用樓房的相關規定
(一)安置用樓房的標準
1、安置用樓房為毛坯房;
2、安置用樓房規劃建設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負責為安置戶辦理土地、房屋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