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址:
聯系方式:
車牌號:
車輛特征:
乙方:小區物業管理處
聯系方式: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利義務,保證小區停車場包含地下停車場(以下簡稱本車場)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使用潼關小區停車位停放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向乙方提供如下資
:⑴身份證復印件
⑵車輛行駛證及復印件
⑶車輛有效保險單復印件
⑷緊急情況聯絡人姓名:
聯系電話:
⑸如上述情況發生改變,甲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最新信息資料。
2、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停車管理服務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3、存放于停車場的車輛應投保機動車輛保險;
4、服從停車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
5、遵守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6、甲方車輛進入小區必須將停車證置于前擋風玻璃左下角,否則不得駛出,停車證一車一證,不得涂改或轉借,否則視為無效證,如需停車證變更,請提前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
7、車位只可用作登記車輛的停泊,不可改變使用性質;
8、停車位一車一號固定使用,但不得私自加裝車位鎖;
9、停車位不得轉租;
10、當車輛在小區車位停放因乙方過錯出現管理責任事故時,協助乙方作公眾責任險的報案索賠工作。
11、應按照規定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有權按政府有關政策制定小區停車管理制度并要求甲方遵守;
2、有權按照政府規定向甲方收取停車管理服務費,并根據實際情況就近安排停車位;
3、有權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查驗停車憑證,對無證車輛可以拒絕停放;
4、有權對甲方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采取移動等措施,并要求甲方支付移動費用;
5、小區內地面停車位因特殊原因被臨時使用的,乙方應保證甲方車輛進入小區時有停車位使用;
6、應負責停車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及管理工作,保證交通設施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7、應維護小區停車秩序,保證車輛停放整齊,行駛暢通。
8、應安排專人看管停車場或采用電子監控手段進行不間斷監視;勸阻、制止任何損害停放車輛的行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車輛丟失;9、應投保停車場管理責任險,并及時處理管理責任事故。
四、停車費價格及收費辦法
1、車輛出入證首次辦理免費,丟失補辦是應繳納100元工本及手續費。
2、停車管理服務費價格
地上每月
地下每月
3、小區地上/地下停車位號,其停車管理服務費為元/個/月。
4、交納方式:按年度以現金形式進行交納。
5、交納時間:本協議簽定之日預付12個月停車管理服務費。
五、車輛丟失損壞的處理1、若甲方車輛停放在小區內車位中發生丟失時,甲方必須向乙方出示機動車行駛證、停車證和車鑰匙并登記,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如果甲方不能出示機動車行駛證、停車證和車鑰匙,則不能證明甲方車輛確在小區內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2、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停放在車位中的車輛丟失或損壞的,乙方予以相應賠償,賠償金額為保險公司免賠額部分的金額。
3、如因甲方違章行駛或停放在車位以外的地方造成車輛損壞,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對小區內環境設施設備及其它車輛造成損壞,甲方還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因第三方的過失導致甲方停放在車位中的車輛損壞的,由第三方(責任人)負責賠償;如無法查找第三方的,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出具車輛損壞證明,以便甲方辦理保險索賠事宜。
5、車輛在小區內行駛中與其它車輛發生碰撞、刮蹭,事故當事人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也可報交通管理部門裁定或要求乙方協調雙方解決。
6、請勿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乙方對車內物品無管理責任,車內物品丟失,乙方不予賠償。
7、甲方停放的車輛如與辦理停車證時登記的車輛不符,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作變更登記。否則,甲方停放的車輛如與辦理停車證時登記的車輛不符,乙方不承擔車輛損失的責任。
8、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六、爭議解決雙方在履行協議時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七、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本協議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何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約定的期限和標準交納停車費,欠費滿30日的。[FS:PAGE]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希望對大家有用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以下租賃事項:
一、甲方車位:地下停車場內車位;
二、乙方車輛型號:
車輛型號車牌號碼車主姓名車輛顏色備 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將地下 層 號 車位租予乙方使用。
2、雙方同意租金為 元/月(大寫: ),甲方有權根據政府部門指導價或規定收費標準調整收費。
3、甲方提供金色家園智能卡壹張,供乙方停車與住宅智能系統出入使用,編號: ,收取押金 元/張(合同終止時憑證退回),工本費 元/張。
4、付費方式:乙方必須于每月25日前繳交下月租金,逾期則視作自動放棄繼續租用該車位,管理處有權自動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車輛進入。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法循章對小區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并制定車場《車輛管理條例》。
2、甲方有權禁止任何高度超過2米的車輛,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3、甲方有權無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將乙方違章車輛鎖扣/拖走處理,所引致的費用及后果由乙方負責。
4、甲方應安排車場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智能化監控管理。
5、甲方應負責停車場內消防設施、清潔衛生處于良好狀態。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簽訂《租賃協議書》時,必須示金色家園智能卡及提供車主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等復印件。
2、乙方必須購買車輛全部保險,同時將車輛鎖好,貴重物品、車輛出入證切勿放置于車內。否則造成車輛遺失(包括車內物品)及意外損壞,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辦理月租停車出入證后,該車輛享有者當月內不限次數出入停車場的權利。
4、乙方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車位界線內,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若乙方租用指定車位被其他車輛占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撤離,甲方應盡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須遵照出入證的專車專用制度,禁止轉借、交換、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車位作其它用途(如:裝卸或堆積物件、維修車輛等)。
8、乙方應自覺愛護停車場公共設施與衛生。
9、乙方應自覺按時繳納停車位租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訂。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 表: 住 宅 單 元: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簽 署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