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后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視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妻更名,視為原產權人將其份額的50%轉讓給其配偶,并且要交稅。按歇期間的房子不能隨意變更共有人,涉及到銀行貸款方的風險,要經開發商,銀行同意。
一,共有房產過戶特殊的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后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視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妻更名,視為原產權人將其份額的50%轉讓給其配偶,并且要交稅。
2,按歇期間的房子不能隨意變更共有人,涉及到銀行貸款方的風險,要經開發商,銀行同意。
3,簽完買房合同在辦理房產證前增加共有人的,要與開發商協商在原買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為買房人。
4,共有人中家庭成員去世的減去其名子,按繼承辦,不交稅。
二, 夫妻更名的類型:
1,夫妻兩人名子改一人名子。
2,其中一人名子改另一人名子。
3,一人名子改夫妻兩人名子。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共有,無論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財產,所以夫妻更名不算是財產的轉移,不交稅。
如果以買賣的方式更變共有房產的房產人:
1,以買賣的方式轉讓共有房產,買方交契稅,一般房子是1.5%,非普通的房產是3%。
2,以贈與方式轉讓共有房產,買方交契稅3%。
3,如果房產證下發不超過5年,以買賣的方式轉讓共有房產,轉讓人還要交5.5%的營業稅
房產過戶需準備以下材料:
(一)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五)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七)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
(八)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十)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十一)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十二)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十三)收購或合并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十四)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產過戶有哪些注意事項?
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還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管方,確保交錢后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后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注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時間。買賣交易后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后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六)交房時的物業登記及相關水、電、有線電視、煤氣等等的過戶及房屋情況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發現這些問題而產生付費上的糾紛。
(七)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托書(收件窗口領取),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八)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九)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十)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十一)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十二)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房產過戶手續,首先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再到相關部門進行申請,提交相關文件,房產過戶時一定要先進行公證,以保護自己的權益。房產過戶需準備以下材料:
(一)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五)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七)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
(八)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十)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十一)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十二)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十三)收購或合并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十四)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一,共有房產過戶特殊的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后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視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妻更名,視為原產權人將其份額的50%轉讓給其配偶,并且要交稅。
2,按歇期間的房子不能隨意變更共有人,涉及到銀行貸款方的風險,要經開發商,銀行同意。
3,簽完買房合同在辦理房產證前增加共有人的,要與開發商協商在原買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為買房人。
4,共有人中家庭成員去世的減去其名子,按繼承辦,不交稅。
二, 夫妻更名的類型:
1,夫妻兩人名子改一人名子。
2,其中一人名子改另一人名子。
3,一人名子改夫妻兩人名子。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共有,無論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財產,所以夫妻更名不算是財產的轉移,不交稅。
如果以買賣的方式更變共有房產的房產人:
1,以買賣的方式轉讓共有房產,買方交契稅,一般房子是1.5%,非普通的房產是3%。
2,以贈與方式轉讓共有房產,買方交契稅3%。
3,如果房產證下發不超過5年,以買賣的方式轉讓共有房產,轉讓人還要交5.5%的營業稅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