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省住房補貼政策:
國家現行住房補貼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實物分配,實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帶頭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住房資金轉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因此,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必須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實,各級財政原用于住房建設的資金,可按一定的基數核定,轉換成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
增發住房補貼后,居民購買經濟實用住房,要與現行規定的職工購買房改成本價住房相銜接,即在兩種情況下,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個人支付的房款大體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銷多些。
對于企業的住房補貼,首先是停止無償分房,其次是聯系房價增發補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工資水平高(即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到位)的企業,可不增發補貼;工資水平一般,資金轉化到有困難的企業,應在調整工資結構和增加工資時,逐步體現補貼因素;對困難企業,在效益好轉時,再予考慮。
2017江蘇省住房補貼政策:
標準:
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準為: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準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后,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后的購房補貼面積標準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江蘇省住房補貼政策2017
職工住房從1月1日停止實物分配,住房貨幣化分配將全面推出。日前,江蘇省就貨幣化分配中職工住房補貼出臺了具體發放辦法和標準。
1998年11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標的老職工,購房時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其發放標準應根據當地經濟適用房平均價、職工工資、住房面積補貼標準、職工工齡等因素確定。家庭購房補貼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按職工本人應享受的購房補貼面積標準分別計發。職工購房補貼額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補貼額與補貼面積之積。職工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補貼額以市、縣公布的經濟適用房平均價的一半與職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負擔價之差為計算基數,房價收入比4倍以上部分,在1999年底前購房的,可以全額補貼。
職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負擔價按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計算,職均工資以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數字為準。對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在新購住房時,按面積差計算一次性住房補貼。購房補貼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計發。工作年限在25年以上(含25年)的職工全額計發。未滿25年的職工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發,剩余年限的補貼作為借支,在今后工作年限內逐年抵扣。
購房職工工作年限未滿25年調離、辭職的,借支余額由新單位或個人在離開時一次歸還。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標準和住房面積標準,可根據當地政府確定的標準,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來制定。職工購房時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由補貼發放單位直接劃入售房單位。
1998年12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實行逐月計發住房補貼。補貼依據房價收入比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確定。補貼額為職工月工資額與住房補貼率之積。按月計發的補貼進入個人住房專項資金帳戶,按公積金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
住房補貼資金主要從財政和單位原住房建設資金渠道中統籌解決。各級政府和各單位要及時做好年度住房資金的預算(計劃)、核定、劃轉工作。2000年財政預算安排住房補貼資金不低于往年住房建設資金的水平。企業、自收自
支事業單位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在原住房資金和福利基金等項目中列支。一次性購房補貼資金的安排,要本著量力而行、公正合理的原則來確定。新職工自確立勞動關系之月起發放住房補貼。逐月發放的住房補貼,按單位住房公積金的列支渠道列支。在確定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時,要考慮住房補貼的因素。
各市、縣要盡快制訂住房補貼的發放辦法,于明年2月底之前報省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