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開發商約定的交房時限在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以購房者要安排好時間。 ?? ??
2. ??接到入住通知書后,首先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并根據開發商的答復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面形式委托親友、律師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商聯系,商議另行約定時間,并以書面形式確認。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從法律角度來說,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 ??
3. ??業主核查材料。開發商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由開發商加以說明,房屋的《竣工驗收備案表》和《面積實測表》辦收房手續時查看,《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可帶走,《住宅使用說明書》可帶走,《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可帶走,如果房產商準備充分的話,一般10分鐘即可查看完資料。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上述相關文件,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 ??
4.驗房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收房過程中必須要掌握一個原則:“先驗后收”。即購房者一定要先驗房(包括驗收交房必須的文件),確認無誤后再簽署收房文件。“先驗后收”不僅是符合商業慣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房屋的對價是房款,消費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比例的價款,就履行了合同的義務,開發商就應該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業主有權先驗收房屋,驗房要堅持的原則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中記錄下來,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并將意見填寫在《驗房交接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準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開發商,發現問題,買賣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屬可整修內容,應協商并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在驗樓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確實屬于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收樓的原因并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 ??
5.檢查完這些工作,如果沒問題的話,那就交錢去吧;換正規發票及繳交各項相關費用與錢銀有關,更要筆筆算清,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