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稅函20041036號”的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征收契稅問題做出規定,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征收契稅
對于贈與房產,業主可不必交納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但需繳納相應的契稅和其他手續、工本等費用。 持雙方的繼承、贈予公證書,連同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夫妻雙方共同出讓等證明,到地稅局直接辦理完稅手續即可。 具體
房屋繼承中,不需要繳納契稅。 但是需要繳納相關繼承權公證費用,房產評估費以及少量合同印花稅。
房產交易稅計算方法: 賣方:①印花稅--0.05%,②營業稅--5.5%(個人購買住房不滿5年的普通住房),③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買方:①契稅--1.5%(普
最近就在辦理類似的事情,告訴你我知道的。 首先這個房子如果屬于婚前財產那你兒子要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公證費是繼承房產總額的2%,然后憑公證書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過戶就一些零碎的小錢。 如果這個房子屬于你婚后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