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委托他人申請辦理的,需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或戶籍..." />
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fā)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根據(j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續(xù)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
首先, 房地產權屬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權,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權。 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權,是終身享有的,可繼承的。 土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說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權 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沒有辦理繼期,如果
當然要辦理
開發(fā)商在蓋商品房前已經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該商品房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好房權證后,需攜帶現(xiàn)房主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總證復印件、合同、房屋辦證的契稅發(fā)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土管部門申請辦理。
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證” 1.由住房戶和原使用土地單位到轄區(qū)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依法辦理 2.如原用地單位已不存在,住房戶可和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現(xiàn)在實際使用原單位土地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