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情況很普遍,你研讀一下合同條款“出賣人應該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內 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這句話的意思是開發商僅僅是把辦理產權證需要由開發商提交的資料報到產權登記機關
開發商不給辦理房產證,多數原因是開發商最后驗收過不了關,因為超出原先的規劃建房了!建議:起訴需要較大成本,而且應形成業主委員會的規模進行起訴較有利,應先向相關部門投訴,如無結果再經仔細籌劃后向法院起訴.注:在起訴之前先向
交房后開發商跑了, 房產證沒辦可以這樣操作: 業內人士指出,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1、 購房者應到工商行政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注銷; 2.
開發商不辦房產證有幾種前提 1:房子不屬于住宅性質,為40年小產權房 2:房子沒有交房,還在建造當中 您在購房的時候仔細看一下合同條款“出賣人應該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內 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