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盡可能買現房或準現房。這樣可以避免不少風險,如:窗臺的高低、層高太低、陽
臺設計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設備層、房屋爛尾、室內有害氣體、改變房屋結構、裂縫等表面質量問題。
2、爭取一步到位直接簽訂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簽訂認購書等,否則,容易被動和受制約。實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雖然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從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給自己添麻煩。
3、按照法律規定,將開發商在樓書或廣告中的承諾寫進補充協議。如果開發商不同意寫,事前可準備一部小錄音機,將開發商的口頭承諾錄下來。
4、簽訂合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同時也簽訂物業管理協議,以防辦理入住時物業管理費發生變化(漲價等)。
5、列明應交費用清單,避免亂收費。
6、簽訂盡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注意審查出賣人提供的補充協議),或集體簽約;并寫明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很多業主合同簽完后,除了自己的簽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別人的字體,這樣太被動。二.發生糾紛時應注意:
1、從簽約的開始就要注意留好證據,要盡可能多地收集對方的書面材料。
2、確定正確的訴訟策略,如:先行政訴訟還是先民事訴訟?這是決定官司成敗的關鍵。
3、可能的情況下,發揮集體的力量或請消協、媒體介入。
你好
第一,購房前的準備,購房者首先應該慎重的選擇一個物業的項目,就是你準備購買什么樣的房子,首先應該考慮它本身所處的地理位置、戶型以及它周邊的環境,非常重要的一點應該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一個了解,就是說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該對你選擇的物業項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了解。后面我會講開發商的資信應該從哪幾個方面講。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里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我后面會講什么叫五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商在辦理完登記后,簽收“兩書”,接受物業,申領產權證。
1、基本的“五證”齊全。
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相關證明文件有效。
如果是買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預售許可證之后取得,即由期房變現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并且還要核對一下其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文件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4、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對于期房,由于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規范的《文本》,則開發商在合同上務必會大做文章,對買房者極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無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