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詢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2、貸款買過一套房,后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征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3、全款買過一套房,后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不算二套。
4、全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詢到房產,貸款買房,算二套。
5、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算二套。
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目前,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在全國,地方契稅收入呈迅速上升態勢。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
各類型房屋均價低于各區的房管局市場指導價的收費標準為:
(1)面積小于90平米買方首套房子契稅:評估價格的1%
(2)面積大于90小于144平米買方首套契稅為:評估價格的1.5%
(3)高于該區的市場指導價格,面積大于或等于144平米,買方不是首套二套房產契稅或二套以上房產契稅:評估價格的3%。
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各類型房屋均價低于各區的房管局市場指導價的收費標準為:
(1)面積小于90平米買方首套房子契稅:評估價格的1%
(2)面積大于90小于144平米買方首套契稅為:評估價格的1.5%
(3)高于該區的市場指導價格,面積大于或等于144平米,買方不是首套二套房契稅或二套以上房產契稅:評估價格的3%。
稅費:買方稅:契稅按總價1.5%。賣方稅:個稅1%,房產證滿5年且是業主唯一住宅免交。營業稅5.5%,房產證滿5年免交。雙方稅:印花稅按總價萬分之一,其它手續費數百。以上稅費通常都由買方出
二套房認定新標準:
新出臺的二套房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公布的《關于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中確定了二套房認定標準: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其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建設作為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數據不完備的城市,要進一步完善系統;尚未建立房屋登記系統的城市,要加快建設。2010年年底前各設區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記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