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 />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4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
提供你一些稅種及計算辦法: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
1.凡滿足以下二條非普通住宅標準中一個條件,就視為非普通住宅:①住宅容積率≤1.0;②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 2.營業稅及其它附加費5.55%=營業稅+城市維修建設費+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等。 3.營業稅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產稅=租金收入*4%; 印花稅=租金收入*0.1%; 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過起征點的還需要征收
1、二手房銷售政策:居住未滿5年的普通住房和居住滿5年的非普通住房差額(即你購買的價格減去賣家購入的價格,要求上方有銷售不動產發票)征收營業稅;未滿5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額(即你購買的價格)征收營業稅;居住滿5年的普通住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