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查實開發商已經辦理了購房人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且抵押行為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根據法律規定,開發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權人(即..." />
超過約定交房時間滿一年的你有權起訴解除合同或提起仲裁。法院訴訟時效自合同規定交房日起計算兩年,你應在此訴訟時效內主張權利,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變更的你可以將之前的開發商和現在的開發商一并起訴。希望對你有幫助,
根據現有法律的規定,辦理產權證是購房者自己的責任。開發商只是承擔必要的協助義務,即開發商必須提供自身掌握的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必須的材料,而且只有開發商辦理了產權的初始登記,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產權證,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沒有辦理
一、房屋抵押貸款注意抵押房產類型 “房貸”的第一前提是用房產抵押,所以抵押房產的類型也決定了你是否能夠辦理貸款。購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時要了解開發商是否已辦理了《預售許可證》;是否已同資金管理中心或商業銀行簽約;這些都
根據《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第一條、第二條之精神,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在建工程抵押權人的抵押權應該不得對抗買受人。抵押在先的,你可以主張合同無效雙倍返還房款,在后的,你可以主張違約
開發商實際在房屋銷售中已經在辦理的時候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分攤在各單元房中。但業主買了房子后,卻只有產權證,卻沒有土地證,這本身就不合法。另外,房屋銷售完畢后,“土地使用權證”的去向成為房地產行業中的一個“雷區”,如果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