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
1、具有本縣城鎮常住戶口或夫妻一方具有本縣城鎮常住戶口的家庭; 2、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7210元(2009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 3、申請家庭為無房戶(包括未參加房改優惠購房、未購經濟適用住房、集
1.購買政府保障性住房條件。符合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家庭;無房戶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2㎡以下的家庭;或者已經列入長春市城區的非城鎮人口,原耕地被征用。 2.購買經適房條件。符合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家庭;無房戶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具有廈門市城鎮戶口,且至少有一個家庭成員在廈落戶滿3年,通過購買商品房入戶的則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2.申請人家庭必須是中低收入家庭。申請承租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家庭資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