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
用于生產的房屋建筑需要交房產稅嗎?要繳納。房產稅如何交?房產稅一般分從價計征和從租計征,從價計征按房產原值x(1-30%)x1.2%繳納房產稅,你單位屬次情況。從租是房租收入x12%繳納。一般在什么時候交?如果漏繳,怎么
對于一般的企業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不用計提的方式而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借:管理費用-房產稅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貸:銀行存款有小部分企業通過計提的方式計入管理費用:借:管理費用-房產稅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貸:應交稅費-應
自用房產按固定資產70%的1。2%交是每年的三月與九月份申報! 租賃房產按租金收入的12%交是收到租金收入的當月申報! 房產稅是一項財產稅,應從取得產權證當月開始交納!如果不按期交納讓稅務查到后不但要補交還要加倍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依據房產價格或房產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或經營人征收的一種稅。 1.納稅人:為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