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華 陸筱婧 近年來,面對高房價,不少購房者把目光瞄準了農村集體土地以及“城中村”住宅小產權房,因而導致“小產權房”合同糾紛大幅增加。 非集體組織成員買賣“小產權房”合同是否有效具有很大爭議。目前大體有兩種
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為有效合同。
你好,農村房子是基于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而建造的,只能在本集體農房之間轉讓,因而個人買賣不能上市的農村房產的,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這種買賣合同的簽訂行為是無效的。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合同有效,至于能不能發生物權效力,要看該房屋是永遠都辦不了房產證,還是過些時候就可以辦理房產證。甲有一套商品房,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甲在未取得房產證的前提下把房子賣給了乙,并且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結果房價上漲,甲起訴到法院
無效的,國家不允許小產權房屋買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