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非常容易混淆房地產產權證和房產證的區別,同時有些不負責任的開發商也利用大家對產權證和房產證的本質區別的不了解進行一些字面上的游戲,導致業主因為不了解產權證和房產證的區別而沒有辦齊證書。房地產產權是將房地產這一不動產
房屋所有權的過戶和土地使用權的過戶管理部門不是同一個部門,土地使用證沒有下來,不影響房屋產權的過戶辦理,可以先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過戶手續,等到土地使用證辦下來以后再辦理土地使用權的過戶手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屋使用權轉移可以的。房屋使用權不是一個獨立的權利,它是依附房屋所有權存在的,如果要轉讓,需要經過所有權人同意才可以。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
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房屋使用權買賣合同在寫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幾點: 要點1:詳細規定了房屋基本概況。包括房屋坐落、產品、書證號、丘號、幢號、房號、結構、總層數、所在樓層、建筑面積、設計用途、共有人、土地情況、租賃情況、抵押情況、使用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