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
七十年后房子還屬于你,并且長期所有;只是房子所占的土地使用期限到了,按法理推斷會自動續期,不需擔心~
1、 - 重簽合同,續繳出讓金 2、 - 房隨地走,國家補償 3、- 政策持續調整,法規適時完善
請看: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主進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