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部分商品房都是采用預售制度,商品房預售制度也是一直被大家討論,有的人認為高漲的房價就是因為商品房預售制度導致的。但是商品房預售制度也給開發企業提供了很好的資金來源,那么究竟什么是商品房預售制度以及如何看待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利弊。今天就跟大家簡單說說商品房預售制度商品房預售制度俗稱“賣期房”和“賣樓花”,指的就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且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是房價款。這一制度最初的宗旨是解決部分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不足的問題,以加快城鎮住房建設。1994年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預售許可制度,并對預售條件、監管作出了原則性規定。目前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預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達到90%以上。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的確立,與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進程緊密聯系。長期以來,我國城鎮住房總量不足,商品房供不應求,加快建設、增加住房供應是客觀需要。商品房預售制加速了整個建設資金周轉,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資金使用成本。此外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后,目前除銀行貸款外基本沒有其他可供選擇的融資方式,實際上商品房預售成為房地產開發融資的重要手段。據統計,目前商品房開發資金中,約40%來源于預售獲得的資金。由于歷史欠賬多新建住宅量大,我國房地產市場一直以增量市場為主,房地產開發項目大多是成片、滾動開發,在資本市場不發育的情況下,完全靠開發企業自有資金,是無法實施項目滾動開發的。目前商品房預售價格較現售價格約低10%-15%。而一些購房者在接受調查時也表示,預售商品房相對于現售商品房有價格優勢,這也是預售制度為消費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盡管商品房預售制度在促進住宅產業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所存在的弊端也浮出水面。如預售商品房的銷售行為與房屋實際交付行為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給部分開發商虛假宣傳、改變規劃、延期交房等不規范行為留下了空子,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此外,商品房預售制度對政府和銀行的監管能力要求較高,預售制度中隱含的風險因素,客觀上要求政府對開發行為、銀行對資金和預售款使用行為具有較強的監管能力,管理成本也相對較高。因此,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支持取消的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禁止期房銷售,對于促進優勝劣汰,提高房地產行業集中度;規范市場行為,維護購房者權益等,會起到積極作用。反對取消的人認為,一旦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市場供應規模將較大程度地萎縮,從而影響房價的穩定和市場的平穩發展。還有人擔心,一旦取消預售制,留出的開發資金缺口將進一步刺激外資加速進入市場,從而加大市場的不確定性,加大宏觀調控的難度,有可能引發新的市場風險和金融風險。從中可以看出,商品房預售制度有其兩面性,在短時間之內商品房預售制度是不會取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