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農村集體土地房屋買賣是可以的。 (一)法律效力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分不同情況:對于發生在本鄉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對于將房屋出售
可以說,在農村房屋買賣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引發的糾紛。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
甲方(賣方),男,縣鎮村莊村民,身份證號:,女,縣鎮村莊村民,身份證號:乙方(買方),男,縣鎮村莊村民,身份證號:根據國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還是無需公證,只需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注意合同細節。但是必須到房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變更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上的所有人。農村房屋的出讓方應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房屋合法性的審查
你好, 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農村的房屋分為兩類:一種是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商品房一樣買賣過戶;另一種屬于集體土地的房屋,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