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物業費是從開發商或物業交房那天開始計算,不住也要交物業費。新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空置房空置在3個月以內的,不交物業費;空置超過3個月的,則交20%的物業費。
物業費是從你接到“入住通知時”上所載明的時間開始繳納的,物業費指的是對于房屋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及服務所產生的費用,不是對于戶內的服務。所以,從小區辦理入住的那一天開始,正常的物業服務就已經開始啟動,相關費用也隨之產生
很多人對于物業費的理解都是這樣的,小區物業服務小區業主,那么小區業主便有義務繳納物業費,當然,這種理解不無道理。對于很多業主來說,雖然擁有產權卻并沒有收房,沒收房用交物業費嗎?物業費到底指的是哪些費用?其實針對沒收房用不
我國有《物業管理條例》明確了業主與物業雙方的責任權利;但還是會有不少業主與物業矛盾頻繁的。問題還是挺嚴重的。物業費該交的還是要交,不過要用合同來明確哪些是需要交的費用;免得日后產生麻煩。另外,合同里可能會涉及到合同違約金
您好,《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設單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業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等情況下,因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