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新物業法規定:空置6-18個月的房子,物業費減半收取。 不過因為新法剛剛實施,很多物業公司裝不知道,所以你要有準備
不同的地方收取方法不一樣,不過基本原則差不多,就是按建筑成本的比例上繳,至于建筑成本,各個地區的經濟情況不同會有一定差異,根據當地房管局認定的標準執行,一般的大原則是購房者繳納購房面積建筑總成本的1%,開發商繳納購房面積
1、測繪費1.36元/平方,買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 3、契評估額1%,買方; 4、所得稅1%(唯一住房免),賣方; 5、交易費6/平方,買方; 5、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 6、抵
按照供暖來講,新房開始供暖的首年度是不允許停氣的。不管你住沒住都要繳費。但是這個首年度不等于你買房的年度。例如房子蓋好供暖1年后你才付款購房入住,那么這個前一年度的供暖費是由開發商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