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雙方當事人共同填寫《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書》;? 2、開發企業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復印件(審核原件,下同)、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經辦人介紹信及身份證明;? 3、承購人提交居民身份證、夫妻婚姻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的需經公證授權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件。共有的房屋須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4、雙方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抵押物清單、價值確認書、價值確認機構資格證明);? 5、在建工程資金投入及形象進度證明,按揭的房屋須有查勘整棟封頂。
預售房屋抵押登記指債權人或第三人(抵押人)為擔保債務清償,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為企業固定資產的公有房屋(已核發了房屋所有權證的)同債權人(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權。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使用權不變。進行現房抵押時應提交的證件有:
1、抵押人為個人的,應提交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2份;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復印件各2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證明和婚姻證明原件,復印件各2份;被擔保人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各2份;具結書;抵押物價值證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此外,如果是部分抵押的應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筑面積原件和復印件2份;涉及集體土地的應提供鄉鎮政府或村委會同意抵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抵押人為單位的,應提交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2份;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復印件各2份;抵押人、被擔保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各2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2份;抵押權人、抵押人和被擔保人經辦人身份證及介紹信或委托書原件與復印件;抵押物價值證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加蓋企業公章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抵押的文件(指三資企業、股份制企業)原件和復印件;加蓋企業工會或企業公章的職代會同意抵押的文件(指集體企業)原件和復印件;國資批文(指國有企業)原件,復印件2份。
抵押人應注意的一點是,抵押房屋原系商品房的,可不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已購公房設定抵押的,應提供已購公房上市準入通知書和個人購房成本交款計算表。
實際上不難
1.開發商在建設項目土地被抵押的狀況下,不告知購房人抵押的事實,就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且這種房屋的權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購房人的顧慮,順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
2.開發商在建設項目土地被抵押的狀況下,在與購房人簽訂合同后,為了順利將土地抵押轉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為購房人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開發商在不通知抵押權人的情況下,也不告知購房人抵押的事實,將已作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銷售給購房人,在簽訂契約收取房款之后,長期不為購房者辦理登記備案(被設定抵押的房屋無法辦理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