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
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
到房管局先打網簽;
然后帶上網簽合同到核稅窗口排號核稅;
帶上核稅的單子到辦證大廳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過戶手續后會給一個取件單,上面有什么時候領取產權證;
到時間后先拿著取件單到繳費窗口繳稅;
繳稅后帶上繳稅票據到取件窗口領取新的產權證;
交易結束;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房屋的基本狀況、房屋的權屬狀況、房屋產權有無查封、有無抵押\\質押、有無
債務糾紛
、共有權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房屋出租情況及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等。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 雙方可以簽訂定金合同,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
商品房
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
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內容一般包括下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是姓名和住所、房屋的位置(房產證號)、數量、房款、支付方式、產權過戶時間、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賣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的提供
結婚證
或單身的提供
單身證明
及戶口簿;買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的提供結婚證或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戶口簿及蓋單位公章
收入證明
)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辦理完這些后等銀行的承諾函(一般為3-5個工作日,不包括公休日),雙方帶銀行函到
房產交易中心
辦理過戶,完成產權登記變更,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一般15個工作日),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一般30個工作日)。 4、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
房改房
、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商品房稅費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
契稅
、交易費、公正、登記費、
評估費
)二手房無需交
維修基金
.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
物業費
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