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說是政府的”這句話說明你的房屋是建在劃撥性質的土地上的,必須補繳土地出讓金以后才可以抵押,轉讓。轉讓的前提是三證齊全 。
如果你買的房屋是商品房,開發商有總土地使用證,你們只有房產證,有沒有土地使用證沒有什么影響;如果該房沒有合法的手續,開發商是違法開發的,沒有土地使用證,那么你的房屋就很麻煩。希望能幫助你。
沒有,經濟適用房用地是劃撥土地,即地產開發時無土地成本(土地不要錢),歸國家所有,為特定用途無限制年限使用 但不可交易,如交易則土地利用性質發生改變,選國家規定進行批準并交納一部分土地出讓金(不多)。但會受國家規定不能
請用戶帶齊用地資料(原件)到窗口辦咨詢辦理,如屬劃撥土地,轉讓前需補簽出讓合同,并補交地價后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轉讓時,交易雙方到國土資源局地產交易中心簽訂轉讓合同,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需要的資料是:國有土
您好,現在實行土地證與房產證合一政策,即不動產權證。由開發商統一辦理,辦理地點也合并為一個辦公地點,不在需要分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