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找什么樣的貸款公司了,如果是在小貸公司貸款就容易遇到跑路的風險。而如果選擇公司規模大,正規而專業的公司,一般沒什么風險。如平安普惠宅e貸,只要能按時還款就可以了。但如果逾期,即會有信用問題。
1、租賃權對抗的風險
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后抵”,由于租賃仍然有效,信用社將無法處理抵押房產。借款人與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前,如果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房屋出租給關系人,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賃費,信用社將無法獲得租金收入用于還貸。
2、抵押登記權的風險
土地使用權的風險,信用社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時,如果沒有同時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抵押的房產將無法處置變現。登記期限的風險,信用社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如果將貸款的期限與抵押物登記的期限設為一致,一旦貸款到期無法收回,抵押登記也將因到期而自動失效。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一、購買抵押房的風險如下:
(一)若開發商未通知銀行或者未告知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
根據《擔保法》第149條及房地產抵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發商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屋,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購房者房屋已被抵押的情況。若開發商未通知銀行或者未告知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這是對轉讓已抵押的房屋的一種限制。
根據這些規定,開發商須事先通知銀行并告知消費者房屋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二)銀行可能會依法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房屋來還貸
另外,如果開發商在向銀行提供擔?;蜻€貸方面出現問題,銀行可能會依法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房屋來還貸。因此對于購房者來講買已被抵押的房屋風險是比較大的。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的房屋交易手續和開發商與銀行解除抵押手續之間的相互銜接就顯得至關重要。具體來說,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應得到銀行的明確承諾。即由銀行密切配合,保證收到相應數額房款后即解除抵押。比較理想的方案是,簽買賣合同與解押手續一并操作,并盡量減少兩種手續辦理上的時間差??傊?,只要購房者能掌握好支付房款與解除抵押之間的合理銜接,便可使自己的購房風險降到最低。
二、轉讓抵押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許轉讓,但抵押房轉讓附有一定條件
總的來說首先抵押財產是允許轉讓的,而非老觀念中轉讓抵押物無效。其次,抵押財產要實現轉讓附有一定條件,轉讓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抵押財產所有權的變化。另外,關于抵押物轉讓的法律規定是針對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而不是針對抵押物轉讓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房屋買賣協議,在受讓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前提下,轉讓方負有將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到受讓方名下的義務,含使轉讓房達到轉讓條件,包括解除房他項權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赡芤驗檗D讓方認為價格賣低了,想毀約,于是以抵押房不允許買賣或轉讓而主張商品房買賣協議無效。實際上,轉讓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協議的違約事實,不使轉讓房達到轉讓條件,不進行過戶登記。
(二)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屋不得進行過戶登記
被轉讓房屋因為設置了抵押權而不能轉讓,應理解為房屋產權變動的結果條件,而不是原因條件,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屋不得進行過戶登記,不發生物權轉移,但轉讓協議本身不應受到影響,協議仍然有效。這即是《物權法》第15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