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借款人到建設銀行經辦機構或與建行簽訂“合作協議”的開發商處填寫借款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2.職業和收入證明;3.購房合同或意向書等有關證明材料;4.建設銀行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調查建設銀行經辦機構或建設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
3.審批建設銀行經辦機構對借款人的申請進行審批。
4.借款人開戶、領儲蓄卡并簽訂借款合同。
5.辦理抵押、擔保、質押和保險等有關擔保手續。
6.借款合同生效,資金劃入開發商帳戶。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購買外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須辦理公證;
4、不享受購房補貼的以不低于所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購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5、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資料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后,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保證合同》后,辦理借款手續。
10、受托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托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以上僅供參考,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