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買期房的風險,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看看上面有沒有約定延期交房的條款,道理上可以退房或是賠償延期的租金損失。希望能幫助您。
開發商首先應辦理《預售證》才能合法賣樓的,你沒有看到《預售證》就不應該簽合同,更不應該交首期。
第一,你可以退房,但開發商不一定有錢退回給你;
第二,你可以要求賠償,但打官司耗時耗錢,普通人撐不起;
最后只能聯合所有受害者向主管部門要說法了,希望可以早點解決開發商的問題順利交樓吧。
一、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么辦?購房者的合同解除權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以上法律規定的含義有三點:
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
2、經催告后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后滿三個月仍未交房。
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后開始,一年后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質量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后,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后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后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鑒于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二、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么辦?購房者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生糾紛訴諸司法后,開發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持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
房者選擇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要求賠償損失?可以。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以上就是對“開發商延期交房怎么辦”“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么辦”所作的詳細解答。總之,開發商延期交房、不按時交房的行為屬于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是,具體如何承擔,需要購房者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您正被開發商延期交房所困擾,不妨及時聯系專業的房產律師,他們會給您耐心的解答和全面的指導。
按照合同第15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內,將辦理權屬等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向法院提起訴訟,依照商品房買賣合同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這種情況對購房者非常不利,建議你馬上聯合其他業主到主管部門進行投訴。
1、開發商本應辦理《銷(預)售許可證》才能對外銷售房屋的,而購房者也必須看到開發商具備銷售許可文件才可以與之簽訂合同。但由于你父母沒有留意這種情況,在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已經簽訂合同(由于手續不全,該合同為無效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所以就非常被動了;
2、目前情況還不明了,但總的來說前景堪憂。因為誰也無法保證開發商能否正常完成房屋建設和順利交樓,而且也無法保證開發商能拿到《銷售許可證》以及其他重要證書,這樣就相當于開發商的房子還是違法建筑來的,隨時會出現不利的情況,嚴重時會導致購房者利益被侵吞;
3、雖然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但開發商在資金短缺的情況下也無法退回首付,恐怕難以實現;
4、進行起訴的話可能起到反效果,開發商被逼急了可能就撒手不管,損失的還是業主;
5、目前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聯合多數業主進行投訴,引起主管部門的重視,來幫助大家排除樓盤的不合法因素,把手續補辦上來,這樣才能真正保障業主的權益,而不單單是準時交樓就行了,因為能保證《房屋產權證》要順利辦理下來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這個房子你還想要就去找開發商要逾期交房的違約金,如果開發商不補償的話,你可以去起訴。
違約金的計算就是看合同的具體約定。如果約定從逾期交房之日開始起算,就是從2009年6月30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房價乘以萬分之三。
還可以給開發商索要逾期交房期間的房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