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 />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
按照國家對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沒有20年年限的土地,你這個20年是怎么來的? 單純回答你的問題,土地如果到期,你需要到當地國土資源局申請土地續期,按照現行的土地出讓金標準,繳納相應土地出讓金。這個錢不算很多,因為只是出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尚無規定。但可以推推,70年是土地使用權,而房屋只要存在就永遠屬于你的財產。假如70年到了再花錢買個土地使用權不就可以了嗎?要么把房屋殘值賣了,重新加錢買一套。永遠不要相信,國家會免費給你一套。